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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人民银行经理国库3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颁布实施30周年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人民银行总行组织开展了以人民银行经理国库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3月底,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制定下发了《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经理国库30年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关于人民银行经理国库30年主题宣传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标志着山东省经理国库30年主题宣传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本次宣传活动旨在总结宣传人民银行经理国库30年来取得的成就,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库相关知识,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注、理解和支持人民银行经理国库工作,激发广大国库系统干部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民银行履行经理国库职责营造良好环境。
宣传活动由人民银行总行统一部署,山东省辖内各级行结合当地实际,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宣传工作将面向地方各级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商业银行、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以及人民银行系统干部职工。宣传方式包括向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相关领导专题汇报,组织召开财、税、关(海关)、银(商业银行)参加的《国家金库条例》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经理国库工作联席会,邀请总行领导、高校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培训,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介开展专题宣传,制作电子书和宣传展板,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国库知识宣传等。同时,将充分借助济南分行金融知识宣传月、金融知识科普周、消费者权益保护、阳光政务热线等综合性宣传活动平台开展经理国库30年主题宣传。
本次宣传活动于2015年4月启动,2015年9月底结束,历时近半年时间,这是继经理国库20周年宣传后,人民银行总行组织开展的又一次全国范围内的国库集中宣传。宣传活动契合了全面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对建设现代化服务型国库,提高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水平,树立央行 “经理国库,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