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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财政厅牵头,会同山东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 支持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以“四新”促“四化”,从5个方面提出31项具体工作措施,持续加大对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全省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
《意见》指出,要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互动,着力支持重点行业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大支持制造业强省建设,力争制造强省建设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加大支持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加大支持绿色产业、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发展,加快推动化解过剩产能。
要充分利用金融市场,积极拓宽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融资渠道。加快发展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直接债务融资引导奖励制度。充分发挥股权融资作用,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省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大力推进资产证券化,加大融资对接推介力度,完善基金投资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合作。
《意见》强调,要健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支持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的能力。加快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和青岛金融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加快发展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健全完善专业性金融机构体系,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
要用足用活政策性资金,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支持,争取开发性金融及政策性金融支持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吸引扩大民间投资支持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吸引保险机构参与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扶持力度,设立新旧动能转换专项续贷过桥资金。鼓励银行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开展金融创新。
《意见》同时就健全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构建精准对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