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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骏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
十九大报告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并重点指出,要“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这表明我国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发展,将其作为国家战略的同时也提出了支持绿色产业的具体要求。
绿色债券市场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金委)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来,我国的绿色债券市场取得了快速发展。2016年中国跃升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两年来,一些绿色债券领域的创新产品如绿色资产担保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不断涌现,绿色债券市场监管和服务逐步完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增强,我国的绿色债券市场正在从起步逐步走向成熟。
一、2017年全球绿色债券市场概况
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按照绿色债券的窄口径定义[1]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到1555亿美元(约1.01万亿人民币),创年度发行规模的最高纪录,比2016年的872亿美元增长78%[2]。其中,排名前三位的经济体是美国、中国和法国。美国的住房贷款担保机构房利美(FANNIE MAE)是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人,其绿色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发行规模达到249亿美元,也使美国超过中国成为2017年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如果剔除该绿色证券化产品,则中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在2017年仍然排名第一,美国为第二。
过去一年多来,由于G20和一些国际组织的推动,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研究或发布了本地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路线图,许多国家启动了本国的绿色债券市场,首次发行了绿色债券。CBI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来自37个国家239个发行人发行了绿色债券,其中146个是首次发行,反映了发行人基数逐年扩大的趋势。特别是在主权绿色债券发行上,2017年法国、斐济和尼日利亚政府相继发行了主权绿色债券。其中,法国政府发行的70亿欧元用于增加环保投资的“绿色债券”,市场反应热烈。国际上,可再生能源投资继续成为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最普遍的用途。值得注意的是,募集资金投放到低碳建筑和能效项目的规模同比增长2.4倍,占比从2016年的21%上升至2017年的29%。
二、2017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金融信息网绿色债券数据库统计[3],2017年上半年由于市场利率波动中国绿色债券发行下降,下半年则快速回升,全年中国在境内和境外累计发行绿色债券(包括绿色债券与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如无特殊说明则下同)123只,规模达2486.8亿元,同比增长7.6%,约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22%[4]。其中境内发行113只,发行规模2044.8亿元。
自2016年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启动以来,截至2017年末,中国境内和境外累计发行绿色债券184只,发行总量达到4799.1亿元,约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27%[5]。其中,境内发行167只,发行总量达到4097.1亿元。从发行基本要素来看,2017年中国境内绿色债券(不包括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主体类型更加多元、信用层级更为丰富、首次出现1年期和2年期的绿色债券,同时长期债券发行有所增加,10年期以上绿色债券发行7只,而2016年仅有3只发行,规模103.5亿元,其中2只15年期,规模50亿元。此外,还有3只永续绿色债券发行,规模30亿元;募集资金方向则主要包括清洁能源、污染治理、清洁交通等领域。(见图1、图2)
三、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趋势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在经过2016年高速发展之后,逐步呈现产品持续创新、监管制度逐步完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合作增强等特点。
(一)绿色债券市场产品创新
1、绿色债券指数研发和创新
绿色债券指数的研发可以多角度反映绿色债券的市场走势,给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业绩比较基准和投资标的。绿色债券指数的发布将有助于提升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国内外影响力,吸引海外投资者参与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并促进绿色产业发展。2017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参与各方加大了绿色债券指数研发与创新,但在指数投资应用方面仍有待加强。
继2016年中央结算公司、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先后发布的中债-中国绿色债券指数系列、中债-兴业绿色债券指数等我国第一批绿色债券指数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发布上证绿色公司债指数、上证绿色债券指数和中证交易所绿色债券指数。上证绿色公司债指数和上证绿色债券指数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卢森堡交易所官方网站同步展示,以吸引境外投资者关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深圳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联合推出首支在中国和欧洲两地同步发布行情的中国绿色债券指数——“中财-国证绿色债券指数”。此外,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将9只地方政府债券纳入中债-中国绿色债券指数和中债-中国绿色债券精选指数。在理财市场,2017年6月,兴业银行“万利宝-绿色金融”绿色债券指数型理财产品正式发布,该产品以中债-兴业绿色债券指数作为投资基准和跟踪标的,为全国首只绿色债券指数型理财产品,同时也是首只使用中债绿色系列指数作为基准与标的理财产品。该产品的本金部分投资于中债-兴业绿色债券指数,并参考中债-兴业绿色债券指数表现,动态设定业绩比较基准。
2、产品持续创新
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特别是一些绿色债券领域的创新产品如绿色资产担保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不断涌现。
2016年11月,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在境外发行5亿美元“绿色资产担保债券”。中国银行本次发行的债券以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为主体在境外发行,以中国银行在境内持有的绿色资产作为担保资产池,为债券项下的支付义务提供担保。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中国银行在境内的绿色信贷项目。担保资产池中资产全部为“中债—中国气候相关债券指数”的样本券,在资金用途和担保资产层面具有“双重绿色属性”,兼顾了国内外绿色债券市场准则和最佳实践,也是落实中英财金对话的重要成果之一。本次发行的债券较中国银行自身评级提升一档,体现了资产担保结构较好的增信作用。这种担保结构也为中国银行伦敦分行降低了15个基点的融资成本,债券票面利率1.875%,最终发行利差为95个基点,较中国银行同期限普通高级债券利差进一步收窄,为中资银行开拓低成本融资渠道做出了有益尝试。[6]
资产证券化以未来的现金流作为基础资产进行结构化融资,其结构特点非常适合以绿色项目为主业的主体进行融资。2017年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扩大至10只,较2016年增长6只,规模达到146.0亿元,较2016年增加近80亿元。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中国境内绿色债券市场发行规模占比5%。目前市场已发行的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绿色ABS)和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绿色ABN)。2016年以来发行的12只绿色ABS中,其中10只非金融企业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原始权益人均属“绿色”相关行业,包括污水处理企业、地铁及公路运输企业、水电和风电企业等。2017年,国内首单经独立第三方绿色认证的CMBS(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嘉实资本中节能绿色建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
2017年还有一些具有特点或创新的绿色债券相继发行。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行了国内首单“纯双绿”资产支持票据;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了全国首单绿色资产支持票据;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发行全国首单小微企业绿色金融债;此外,绿色金融债券还首次面向个人零售,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50亿元“长江经济带水资源保护”专题绿色金融债券中,首次向社会公众零售不超过6亿元柜台债。
(二)绿色债券市场制度进一步完善
2017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监管部门,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自律组织相继推出了关于绿色债券的指导意见和业务指引等政策措施细则,在引导和规范绿色债券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7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对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资金投向、信息披露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和配套措施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同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及配套表格,明确了企业在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时应披露的项目筛选和资金管理等信息,首次要求发行前披露项目环境效益;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及存续期进行持续评估认证,首次鼓励第三方机构披露绿色程度;明确了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可纳入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范围;明确开辟绿色通道并鼓励建立绿色投资者联盟。
值得关注的是,绿色第三方认证是信息披露的重要关口,是绿色债券真实性与可靠性的保证。2017年12月,为了加强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规范、避免洗绿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与证监会联合公布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这是我国乃至全球第一份针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机构资质、业务承接、业务实施、报告出具、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相应规定。
(三)绿色债券市场国际合作进一步深化
2017年,欧洲投资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金委)共同开展中欧绿色债券标准一致化的研究,旨在推动跨境绿色资本流动,加强中国和欧洲在绿色债券、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2017年11月11日,绿金委和欧洲投资银行在第23届联合国气候大会举行地德国波恩联合发布题为《探寻绿色金融的共同语言 (THE NEED FOR A COMMON LANGUAGE IN GREEN FINANCE)》的白皮书。白皮书对国际上多种不同绿色债券标准进行了比较,以期为提升中国与欧盟的绿色债券可比性和一致性提供基础。
2017年9月4日,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在“中英绿色金融论坛”上发布2017年中期报告。报告建议向全球投资者开放中国绿色债券数据库,香港证券交易所还可以在“债券通”下运用该数据库建立绿色债券板块,即建立“绿色债券通”,使国际投资者可以直接投资中国绿色债券。
除了上述国际合作之外,中资发行人在国际绿色债券市场上影响力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国内外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入衔接和融合进展,多家中资机构在境外发行绿色债券。自2015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在英国发行首单中资银行绿色债券以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多家中资机构在境外发行符合国际标准的绿色债券,有效推动和引领了全球绿色债券的发展。2017年,中资发行人继续在国际绿色债券市场上发力。中国银行继2016年发行绿色高级债券和绿色资产担保债券后,2017年在境外发行了第三笔绿色债券。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10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通过卢森堡分行发行首只“一带一路”绿色气候债券,于10月30日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的“环保金融交易所”(LGX)专门板块挂牌上市。而国家开发银行则成功发行首笔中国准主权国际绿色债券,获得CBI的气候债券标识。该笔债券在香港联交所和中欧国际交易所上市。中国银行通过巴黎分行成功发行约15亿等值美元的气候债券,该笔债券不仅遵循《绿色债券原则(2017版)》的最新标准,还获得了CBI的贴标认证,为CBI贴标认证的首笔三币种绿债。此外,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发行了中国实体企业首单绿色欧元债券;中广核集团公司首次发行欧元绿色债券。
四、如何推动绿色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虽然我国的绿色债券市场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绿色债券市场仍然面临着激励机制较弱、投资者缺乏绿色投资理念、产品工具不足等问题和挑战。我国发行的绿色债券仍只占到国内全部债券发行量的2%,相对与每年几万亿且快速成长的中长期绿色融资需求来说,我国的绿色债券市场仍有巨大的增长空间。针对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特点和问题,我们就如何进一步推动绿色债券市场提出几点看法。
(一)加大宣传绿色债券市场和发行绿债给发行人带来的好处
虽然我国已有近百家机构发行了绿色债券,但绝大部分潜在发行人(包括银行和参与污水和固废处理、新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中长期绿色项目的业主单位等)还不了解绿色债券市场,更不了解绿色债券市场可能为其带来的好处,因此尚未参与绿债发行。行业协会以及银行、券商等承销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如绿债认证评级机构)应该加大对潜在客户的宣传推广力度,尤其要说明绿色债券可以帮助解决期限错配问题、可以提高发行人的市场声誉和赢得未来客户、可以通过成为“绿色企业”来强化对污染投资的内在约束机制以规避环境风险、可以获得政府不断强化的对绿色产业的政策支持等。
(二) 进一步完善绿色债券的标准,提升认证评估质量和信息披露
绿色债券的标准应随着产业政策和技术的变化而适时更新。在下一步修订我国绿色债券目录的过程中,一方面应考虑强化对绿色建筑、生态农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对包括清洁煤炭在内的有争议的若干领域应按照“有显著环境效益”和进一步推动能源转型为原则,制定更加明确的、有可操作性的标准。在绿色债券的认证评估环节,应落实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的《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强化对发行人绿色表现和所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保证评估认证的质量。发行人应充分披露绿色债券的相关环境信息,尤其是银行作为绿债发行人应该充分披露资金的投向信息,以避免出现市场误解。
(三)强化对绿色债券的激励措施
一些发行人抱怨,发行绿色债券会涉及到认证和披露等额外成本,因此积极性不高。《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用央行的宏观审慎评估(MPA)、再贷款和地方政府的担保、贴息等手段支持和鼓励绿色金融发展。这些措施都有可能成为对绿色债券的激励措施来对冲那些额外成本,应该积极探索具体的落地方案。广州花都和浙江湖州、衢州等地推出了对绿色债券发行的奖励或补贴措施,上海出台了对中小绿色债券发行人的奖励措施用以覆盖绿债认证成本,这些做法都值得推广和借鉴。
(四)鼓励绿债产品创新,扩大绿色资产证券化,支持绿色建筑
金融机构应加大绿色债券产品创新的力度,比如发行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促进绿色债券指数的投资应用,进一步发展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产品。
绿色ABS以基础资产的现金流而非企业整体资信水平为基础进行融资,通过不同增信方式能为企业提供快速、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既匹配绿色产业发展特性,也有利于从源头确保资金使用到指定绿色项目,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既可激活存量资产、又能提供创新投资产品,匹配投融资双方多元化需求。未来的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基础资产可以逐步拓宽,包括可再生能源、污染防治等各类绿色资产。
应积极探索绿色债券支持绿色建筑的模式。国际金融公司(IFC)的研究显示,我国碳排放总量40%以上是由高耗能建筑产生的。目前无论是绿色信贷还或绿色债券,其多半均投放于绿色能源、绿色交通和环保领域,绿色建筑仅占很小的一部分。下一步,一方面应加快出台有关绿色建筑的标准细则,加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力度;另一方面,金融监管机构可联合住建部、发改委等部委,共同探索推动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支持绿色建筑的具体措施。
(五) 培育绿色机构投资者
我国的许多机构投资者刚刚开始接触绿色投资、责任投资等理念,投资于包括了绿色债券在内的绿色资产的偏好还不强。未来,应加大培育我国绿色投资者的力度,为绿色债券市场创造更强的需求。可从如下八个方面入手: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机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宣传绿色投资可提升长期回报的理念、政府背景的长期构投资者应率先开展绿色投资、鼓励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支持第三方机构对绿色资产评级和评估、强化环境风险分析等能力建设、鼓励我国机构投资者披露环境信息、鼓励我国机构投资者采纳责任投资原则。
(六) 加强绿色债券领域的国际合作
应该进一步鼓励中资机构到国外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外国机构到中国发行绿色熊猫债。中资机构到国外发行绿色债券可以为中国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也为发行人理解和参与国际资本市场、宣传企业品牌提供了重要的机会。外国机构到中国发行绿色熊猫债可以在我国扩大绿色市场的同时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中英、中法等双边财金对话都对绿色金融合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鼓励中英机构在对方市场发行绿色债券,欢迎英国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合作推动绿色资产证券化发展等。为便利外资进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相关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可考虑开发在境外交易的中国绿债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产品,提供中国绿色债券的英语信息以及检索、分析工具。
[1] CBI的窄口径标准侧重于应对气候变化,因此较其它一些绿色标准更为严格。前者不包括对化石燃料发电站的改造、清洁煤炭和煤炭效率改进、携带化石燃料能源的电网输电基础设施、大型新型水电项目(> 50兆瓦)、垃圾填埋场废物处理和其他项目没有明确气候效益的项目。此外,CBI标准要求有95%的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项目。
[2] 若按宽口径 (即各国根据各自定义统计的绿色债券的总和), 2017年全球绿债发行量为1694亿美元 (来源:CBI)。
[3] 数据库收入中国“贴标”绿色债券,即按照绿金委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为标准认定的绿色债券。
[4] 分母为宽口径定义, 即包括各市场(国家)按自己定义所报告的绿色债券发行量的总和。
[5] 分母也是以宽口径定义的数据。
[6] 参考中国银行网站HTTP://WWW.BOC.CN/ABOUTBOC/BI1/201611/T20161104_7978208.HTML
来源:《中国证券》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