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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字金融发展能够弱化货币政策资产负债表渠道
本文基于2011—2020年的沪深两市部分A股上市企业面板数据,探讨了数字金融发展对货币政策资产负债表渠道的影响及内在机理。研究表明:数字金融发展能够弱化货币政策资产负债表渠道,缓解中国传统金融系统的结构失衡问题,弥补传统金融体系的不足,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表现为在非国有企业样本以及西部地区样本中,数字金融弱化货币政策资产负债表渠道的效应较强;进一步的传导渠道研究表明,在数字金融发展影响货币政策资产负债表渠道的过程中,能够有效驱动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信贷融资占比提升,即数字金融的发展弱化了“货币政策紧缩—企业资产缩水(杠杆率上升)—融资成本上升、信贷融资占比下降—投资下降”这一传导机制。研究结论为当前中国实施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提供了经验证据。
(详见刘尧成等.数字金融发展对中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基于企业资产负债表渠道的分析.金融发展研究.2023,8.)
2、人口老龄化是否会对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人口老龄化是发达国家的重要特征,但却成为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特征,尤其会弱化货币政策有效性。基于宏观层面和省级层面,本文运用交互向量自回归(I-VAR)模型和面板同质向量自回归(PCH-VAR)模型研究人口老龄化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时变影响特征及其内在传导机制,主要得到如下三点发现:第一,从宏观层面看,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我国数量型货币政策对产出、通货膨胀和信贷的边际调控效率趋于下降。第二,从省级层面看,国家层面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率与各省信贷增速的走势高度一致,信贷渠道成为货币政策影响区域经济的重要渠道,而人口老龄化的深化会对“货币政策→信贷渠道→产出和通货膨胀”这个传导链条产生负面影响。人口老龄化程度越高,货币政策对省级信贷变量、产出变量和通货膨胀变量的影响越弱。第三,分区域来看,东部和中部地区的平均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货币政策对东部和中部地区的产出调控效率有更强的负面影响,西部地区受到的影响不大。因此,鼓励社会生育以缓解人口老龄化是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重要努力方向。
(详见刘金全等.人口老龄化、信贷渠道和货币政策有效性——来自宏观层面和省级层面的经验证据.金融发展研究.2023,8.)
3、全球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是如何突破“稳定区域”安全边界的?(上)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全球化成就了世界范围内的低通货膨胀和高增长,这使各国逐渐忽视了通货膨胀指标的警示作用,也使政策制定者高估了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政府长期不计成本地使用扩张性政策,政策效果的叠加与累积使得各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逐渐失去了回旋余地,突破了“稳定区域”的安全边界,最终导致全球经济面临通货膨胀高企与金融不稳定的双重挑战。因此,要想抑制通货膨胀,实现金融稳定,必须克服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非对称效应,建立健全宏观审慎框架和微观审慎框架,承认宏观政策的不完善性,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维持在“稳定区域”的安全边界内。
〔详见奥古斯丁·卡斯滕斯(王宇译).全球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是如何突破“稳定区域”安全边界的?(上).金融发展研究.2023,8.〕
4、数字普惠金融对我国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当前,“鲍莫尔病”在我国已然出现,提高服务业劳动生产率是治理“鲍莫尔病”的关键。数字普惠金融对劳动生产率的促进作用已得到先发国家实践经验的有力佐证,但囿于多目标冲突、监管套利等复杂原因,这种促进作用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本文结合理论和实证分析对此进行多重检验。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对我国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影响显著为正,但存在明显的结构性和区域性差异:数字化程度的促进作用较为微弱,中部地区影响效应并不显著。进一步的中介效应检验表明,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技术进步路径对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形成了促进作用。生产性分工、专业化两条传导路径检验结果与预期不一致,是影响效应不确定性产生的重要原因。研究结论为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优势、提高服务业劳动生产率,进而治理“鲍莫尔病”提供了政策启示。
(详见姜松等.数字普惠金融对服务业劳动生产率的影响研究——兼论“鲍莫尔病”治理.金融发展研究.2023,8.)
5、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会加剧股票定价偏误
本文研究了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股票定价偏误的影响及其内在机制。利用2003—2021年中国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发现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会加剧股票定价偏误,而且这种效应在不同生命周期、信息环境、行业类型和区域位置的企业中有所差异。本文进一步探讨了企业风险承担、竞争战略差异在这一关系中的机制作用以及高管金融背景因素在这一关系中的负向调节效应,并分析了股票定价偏误对企业未来盈利能力与融资能力的影响。本文为深入理解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对金融市场和企业发展的影响提供了新的证据,并就相关政策制定提出了参考建议。
(详见杨林京等.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与股票定价偏误:成因、后果与机制.金融发展研究.2023,8.)
6、非创新专管部门监管抑制了企业策略性专利行为
目前我国企业“重数量、轻质量”的策略性专利行为严重阻碍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现有研究大多关注创新活动专管部门对专利行为的政策性监管,忽视了证券交易所作为非创新专管部门对企业策略性专利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证券交易所对企业研发活动的监管问询通过“治理效应”和“信息效应”抑制了企业的策略性专利行为。进一步研究发现,良好的治理环境和信息环境有助于“治理效应”和“信息效应”的发挥。本文拓展了企业策略性专利行为的研究视角,为非创新专管部门抑制策略性专利行为提供了经验证据与有效参考,有助于推动企业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详见张静等.非创新专管部门监管对企业策略性专利行为的影响——以证券交易所问询为例.金融发展研究.2023,8.)
7、机构投资者持股能显著抑制企业并购溢价
并购溢价是主并企业对市场行情及目标企业进行严谨判断后的理性选择,高溢价并购逐渐成为上市企业并购重组新常态。本文以2009—2021年中国上市企业为样本,探讨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并购溢价的影响。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能显著抑制企业并购溢价。进一步地,机构投资者持股通过抑制管理者过度自信、改善企业资本结构来抑制企业并购溢价。同时,本文还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并购溢价的抑制作用在企业产权性质、股权集中度及信息环境方面存在异质性。进一步研究发现,相较于交易型机构投资者,稳定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越能避免高并购溢价。另外,并购溢价对短期并购绩效有促进作用,与长期并购绩效无关。本文从并购视角出发探究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带来的后果,为企业机构投资者的引入及交易定价的规范提供了支持。
(详见王小雨等.机构投资者持股:并购溢价的推手还是拦路虎?金融发展研究.2023,8.)
8、如何构建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中国模式?
当前,我国个人破产免责立法工作已经启动,应当结合立法背景建构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中国模式。具体到免责模式问题,其确定前提是廓清免责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的关系,即免责程序相对独立于破产程序,但破产程序又构成免责程序的逻辑前提。我国自身“重农抑商”的历史传统、“欠债还钱”的价值观念与居民大额负债普遍等社会经济状况,决定了我国个人破产免责立法更适合采取许可免责模式。在此基础上,为提升免责机制实施效率,应允许债务人在破产申请时、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乃至破产宣告后提出免责申请,但免责考察期应在免责申请和破产宣告之后。同时,根据我国破产工作现状,应赋予法院作出免责决定的权力,由其主导整个破产免责程序,但需要充分考量债权人意见。免责决定一旦作出即对债务人和债权人产生法律效力,但该效力不及于债务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
(详见魏霞等.我国个人破产免责的模式锚定与体系构想.金融发展研究.2023,8.)
9、民营企业破产重整中适用债转股的制度逻辑、现实困境与规则完善
债转股是我国民营企业破产重整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目前在制度和理论层面还缺乏明确的指引,这也导致债转股法律性质存在“债权出资抵销说”“代物清偿说”“财产分配说”的争议。在重整实践中,债转股还面临着启动规则模糊、转股后法律效力不明、新股东行权不畅、股权退出机制不健全等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本文基于对债转股功能价值及规范逻辑的分析,界定其实质上具有双重法律属性,进而从债转股启动、实施到退出的全流程入手,深入探究民营企业重整中适用债转股的问题所在并提出解决思路,以期全面促进我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详见申文君等.民营企业破产重整中的债转股:制度逻辑、现实困境与规则完善.金融发展研究.2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