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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如何健全银行存款利率市场化管理机制?
作为存款性金融机构联结居民、企业、政府等实体经济部门的纽带,存款利率对一国货币价格体系与经济发展质量有着重要意义。研究以美国为代表的成熟市场国家的经验与教训发现,在利率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的环境下,存款利率仍然是一个需要精细化管理的市场名义利率,个体、局部、全局性银行风险与存款利率管理如影随形,兼顾利率传导与风险控制并积极寻求二者的动态平衡,是存款利率上限管理最为基础的目标,也是确保行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制度性保障。结合比较研究,本文建议围绕银行核心存款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量价传导机制,推进存款利率差别化管理,并进一步探索完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建设。
(详见郑晓亚等.银行存款利率市场化管理机制比较研究.金融发展研究.2023,10.)
2、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在极端情形下表现如何?
本文选取2015—2022年的日度观测数据,采用AS-CAViaR模型和动态溢出指数方法考察了我国10种商品期货间的尾部风险溢出效应,并进一步探究影响其溢出水平的因素。分析结果表明,重大风险事件爆发期间,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尾部系统关联水平明显提升,但不同商品的尾部溢出水平对风险事件的敏感度存在差异。在整个样本期内,化工、软商品和有色期货为系统中极端风险的净输出者,非金属建材和油脂油料则是主要的净接收者,且产业属性相似的商品期货间的尾部关联更为紧密。就驱动因素而言,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会对我国商品期货的尾部风险溢出产生显著影响,且美国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同样为重要的驱动因素,但我国的经济政策不确定性并不存在显著影响。
(详见周莹莹等.中国商品期货的尾部风险溢出效应及其驱动因素研究.金融发展研究.2023,10.)
3、国企混改能够显著促进国有企业提升ESG信息披露质量
基于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越来越受到公司利益相关者的重视,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其影响机理缺乏相关研究的现实,利用2007—2021年上市国有企业的相关数据,从混合股东多样性、混合股权深度和混合股权约束三个方面研究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ESG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显著提升企业ESG信息披露质量,并且此种促进作用在竞争性国有企业、政府干预程度较低的国有企业中更强。就作用机制而言,非国有股东通过完善企业的内外部激励、监督机制和发挥资源效应,进而促使国有企业提高ESG信息披露质量。拓展性研究表明,环境规制和绿色激励政策强化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ESG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作用。
(详见韩忠雪等.国企混改与ESG信息披露.金融发展研究.2023,10.)
4、如何在货币政策的过度紧缩与紧缩不足之间寻找平衡点?
过去一年美联储的紧缩性货币政策有效降低了通货膨胀,但是目前核心PCE仍居高位,要恢复价格稳定,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考虑到超趋势经济增长与强劲的劳动力市场,限制性货币政策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未来,美联储将谨慎决定是否继续加息,努力平衡货币政策过度紧缩风险与紧缩不足风险。
〔详见杰罗姆·鲍威尔(王宇译).如何在货币政策的过度紧缩与紧缩不足之间寻找平衡点?金融发展研究.2023,10.〕
5、数字金融能力的提升能显著扩大家庭资产规模
金融的数字化为金融的普惠性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居民的数字金融能力决定性了其能否有效地使用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本文使用2015年、2017年、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研究数字金融能力对家庭资产规模的影响。研究发现:数字金融能力的提升能够显著扩大家庭的资产规模;提升数字金融能力对于扩大低文化程度、老年户主家庭资产规模的作用更为明显;数字金融能力的提高对不同户口类型家庭金融资产规模的影响存在差异,对非农业户口家庭金融资产的促进作用更强;数字金融能力通过促进家庭的风险市场投资行为、扩大家庭风险市场投资规模以及增加家庭财产性收入尤其是金融资产收入等路径扩大家庭资产规模;数字金融能力存在反“马太效应”,资产规模较小的家庭通过提升数字金融能力能够更明显地促进家庭资产的增加。提升数字金融能力有助于缓解金融排斥现象,在增加居民财富的同时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详见何雄浪等.数字金融能力与家庭资产规模:指标构建与机制检验.金融发展研究.2023,10.)
6、随机现场检查可显著降低股价同步性,提高股价信息含量
作为我国创新型监管方式的代表,随机现场检查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受到广泛关注。本文以2016—2019年被抽中现场检查的上市公司作为实验组,未被抽中的上市公司作为控制组,采用双重差分模型检验随机现场检查对于股票价格同步性的影响。结果表明,上市公司随机现场检查对股价同步性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且该作用效果在经济发达地区、非国有企业和股权制衡度较高的企业中更加显著。中介机制检验表明,随机现场检查通过提高分析师关注度实现对于股价同步性的抑制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现场检查对股票回报率具有显著提升作用,证明股价同步性水平的降低可以增加投资者收益。研究结论为缓解信息不对称、优化外部监督效果提供了建议,为现场检查制度的改进调整提供了部分启示。
(详见解子恒等.现场检查与股价信息含量——基于股价同步性视角的研究.金融发展研究.2023,10.)
7、如何构建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风险治理体系?
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市场竞争的新赛道。然而,数字化转型是对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管理路径的一次全面、基础性变革,转型过程中必然会衍生出新的金融风险。商业银行应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将转型风险列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针对地对由数字化转型带来的转型战略风险、数据安全和治理风险、算法和模型风险、财务成本风险、客户流失风险、内部组织岗位风险进行分类管控,积极配置数字化转型风险管理资源,将数字技术应用到数字化转型风险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数字化转型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系、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实现数字化转型风险管理的制度化、流程化、专业化和常态化,以高水平数字化转型风险管理推动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高质量发展。
(详见陆岷峰.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风险类型、特征及治理体系.金融发展研究.2023,10.)
8、地方法人银行决策者与小微企业之间呈现动态演化博弈关系,具有生成动态均衡下稳定策略的条件
本文基于演化博弈理论,研究地方法人银行与小微企业在动态博弈中的信贷策略选择问题,并分别从地方法人银行主动作为和小微企业积极合作两个方面推导出演化稳定策略。从研究结论可知:一是地方法人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呈现动态演化博弈关系,具有生成动态均衡下稳定策略的条件,进而在理论上支持信贷投放的政策资金激励机制的构建。二是从演化博弈分析来看,地方法人银行决策者主动作为所占比例趋于1和小微企业经营者积极合作所占比例趋于1,是二者博弈关系实现从非合作到合作的两个显著标识。三是合作博弈关系的实现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即通过加大地方法人银行决策者的绩效收入、政治激励、不作为免降职风险、减小不良风险减收,可以显著提高地方法人银行决策者实施主动作为策略的人数比例;同时,降低小微企业经营者的贷款利息、加大财政贴息、加大逃债惩罚,能够有效促进更多小微企业经营者采取积极合作策略。
(详见姜春.地方法人银行与小微企业的信贷博弈关系研究——基于演化博弈模型分析.金融发展研究.2023,10.)
9、强行平仓法律性质涉及金融效率与金融公平的博弈
约定阶段期货强行平仓法律性质存在的学说争议随着《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采纳“意定主义说”而在法律层面统一,但该条款容易沦为强行平仓格式条款公平性司法审查的阻却事由。在保证金信托构造中引入强行平仓权,实则授予期货公司在约定保证金不足时对信托财产的自由裁量权,将原本的“消极信托”转为“积极信托”,基于信义关系而使强行平仓成为“附信义义务的权利”。而期货公司和客户对信托财产的共同控制,将期货公司的信义义务约束限于自由裁量权行使范畴。相较于以往侵权法上注意义务的规制逻辑而言,在信义义务的规制逻辑下,忠实义务禁止利益冲突的要求能防止强行平仓权滥用,避免非紧急情况下受托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对客户持仓利益的漠视,从而在法定保证金科学设计以确保公法层面“金融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私法层面“金融效率”与“金融公平”的平衡。
(详见阮少凯.信义关系视角下期货强行平仓的法律性质与规范路径——兼评《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金融发展研究.2023,10.)
10、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的利益冲突与规制亟须更加完善的制度供给
司法实践中,在同一债券业务中,证券公司可能同时扮演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等多种角色,多重身份竞合导致的利益冲突并非一个仅存在于理论上的问题。尽管我国《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通过担保机构及关联方不得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限制性规定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方式规制其中的利益冲突,但实践效果并不理想。避免利益冲突的信息隔离制度与发生利益冲突时变更受托管理人的制度规定也未能有效规制利益冲突。证券法律规范列举规定受托管理人利益冲突的情形不只是简单的条款取舍和立法技术问题,而是已具有公共产品和法律服务的属性。受托管理人局限于承销商并不妥当,应适当扩大受托管理人的选任范围。同时,应建立受托管理人利益冲突情形下的辞职和解任制度,解决因利益冲突导致无法履职的困境。在债券违约后及违约前的一段时间内,受托管理人存在利益冲突的,除能够证明其忠实地履行了受托管理职责的情形外,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详见朱珊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的利益冲突与规制路径.金融发展研究.20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