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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城镇化对住房需求的拉动作用下降,居民杠杆率、房价收入比对住房需求也产生下拉作用
研判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城镇化格局等的变化,是探索建立新发展模式的前提。理论建模和实证分析的结果显示,城镇化对住房需求的拉动下降,居民杠杆率、房价收入比对住房需求也产生下拉作用,地方土地财政、房企高杠杆的传统模式难以为继。建议在坚持“房住不炒”、租购并举的同时,推动房企转换经营理念,健全完善房企监管,提升信贷供给与行业发展的契合度。
(详见邹澜等.新发展模式过渡视角下的住房需求与供给.金融发展研究.2024,2.)
2、数字金融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耦合协调关系,并在本地实现了双向赋能
本文以中国30个省份为研究对象,应用耦合协调度模型考察数字金融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耦合协调时空演变特征,刻画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典型事实后,构建空间联立方程模型研究数字金融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交互作用。研究发现:数字金融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耦合协调关系,时序演化上两者耦合协调度呈现稳定上升趋势,且表现出区域间的差异性和收敛性,但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空间演变上表现为明显的“分散→聚集”特征。在本地内,数字金融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已形成双向赋能的良性循环,数字金融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中部>西部>东部”的强度差异,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数字金融的提质效应明显高于增量效应。在邻域内,仅存在着数字金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单向驱动作用,暂未实现双向赋能。
(详见潘方卉等.数字金融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向赋能还是单向驱动——基于时空交互视角.金融发展研究.2024,2.)
3、《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相较于税率不变地区,税率提升地区通过提高企业策略性环保举措和策略性绿色创新显著提升了企业E表现
2018年中国启用环境保护税代替排污费,企业将采取实质性行动还是策略性举措来应对?本文以《环境保护税法》出台为准自然实验,从税率变动角度考察环境保护税改革对企业ESG表现的影响。研究发现:《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后,税率提升地区相较于税率不变地区,企业ESG表现、S表现、G表现差异不显著,但企业E表现显著提升。机制分析表明,上述对企业E表现的促进作用是通过提升企业策略性环保举措和策略性绿色创新实现的,而非企业实质性环保行动和实质性绿色创新。进一步分析发现,追求短期目标和管理层短视主义是企业重“策略”轻“实质”的原因。本文不仅丰富了《环境保护税法》颁布对企业ESG表现影响效果的评估,更为推动我国绿色税制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详见曾维琴.“策略”与“实质”,孰“轻”孰“重”?——绿色税制改革与企业ESG表现.金融发展研究.2024,2.)
4、碳达峰压力显著降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资本深化是重要的渠道机制
碳达峰是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这一战略目标势必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深刻影响。本文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从劳动收入份额的视角探讨碳达峰压力的收入分配效应,构建数理模型并通过实证检验发现:碳达峰压力显著降低了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在替换核心变量、控制内生性问题后,这一结果仍相对稳健。资本深化是碳达峰压力与劳动收入份额之间重要的渠道机制,企业通过资本深化以应对碳达峰压力,进而导致劳动收入份额下降。异质性检验表明,碳达峰压力对劳动收入份额的负向影响仅在高资本密集度企业和国有企业样本中显著。本文对于充分理解碳达峰压力背景下企业收入分配格局变化、保障劳动收入份额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详见丛琳洁等.碳达峰压力与劳动收入份额——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的实证研究.金融发展研究.2024,2.)
5、ESG实践既是企业自身归属之所在,也是符合整个社会群体利益的共同目的表达
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实施背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而展开对微观经济主体运营转型升级的探讨,将人民幸福感获取纳入经济发展质量范畴,引入行为主体的自律性和社群性特质,对ESG实践的动机与诉求进行分析。研究发现:第一,以顺应时代发展趋势为首要目的的企业运营生产转型升级,将促使各经济主体在治理理念与方式方法上趋于一致,全社会对于环境的关注、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与重视将促进企业ESG实践。第二,出于自利性,企业也将因为争取和享有更大的科技红利、数字红利而促进自身ESG实践与表现。第三,与国家发展方向保持一致的基本认知,将促使企业不断进行创造性、前瞻性实践,使生产运营的方向更符合社会成员的普遍利益,继而获得更大的社会认可。未来可基于制度建设从政府层面完善引领措施,基于战略规划从企业层面加大绿色研发创新,基于社会责任从员工层面提高个体满意度,共同推进企业ESG实践的有序、充分、能动开展,积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详见陈宁等.数字时代企业ESG实践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机理与路径.金融发展研究.2024,2.)
6、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可以有效降低风险,政策效应存在滞后期
商业银行支持绿色发展和防范风险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吗?本文基于2008—2019年中国64家商业银行数据构建了绿色信贷政策的准自然实验,利用双重差分模型研究了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影响。研究发现: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可以有效降低商业银行风险,政策效应存在3年的滞后性;绿色信贷政策可以削弱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风险,但对非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影响并不明显;增加绿色信贷份额可以增强商业银行流动性及创新性,进而降低商业银行风险。
(详见曹高航等.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影响——基于中国银行业的多期双重差分验证.金融发展研究.2024,2.)
7、数字金融的使用显著提高了家庭负债概率和债务水平
基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2013年、2015年、2017年和2019年四期数据,构建Probit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分析数字金融对家庭债务的影响,并基于近年来金融整治的一个典型样本——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构建强度DID模型探讨实行金融整治政策能否有效降低家庭债务。研究发现:(1)数字金融的使用显著提高了家庭负债概率和债务水平;(2)金融整治之后,使用数字金融家庭的债务水平出现显著降低;(3)异质性分析显示,金融整治政策对使用数字金融的家庭的债务缓解作用,在中西部地区、贫困家庭和农村家庭中更为显著,在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发挥了有益作用。研究结论对我国规范发展数字金融、防范金融风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政策启示。
(详见马彧菲等.数字金融、家庭债务与金融整治——基于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的实证研究.金融发展研究.2024,2.)
8、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县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具有区域异质性和非线性特征
党的二十大对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与建设农业强国予以高度重视。本文基于县域城乡融合的发展趋势,采用2014—2021年县域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县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理。研究结果显示:第一,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且经过稳健性检验与内生性处理后,研究结论依然成立。但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技术效率却具有负向效果。第二,数字普惠金融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性,对东部县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促进效果明显高于西部县域。第三,数字普惠金融对县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具有非线性特征。要素流动壁垒造成的供需失衡是引致区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速差异的底层原因。第四,机制分析显示,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生产要素集约化与数字素养提升两条路径对县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产生间接影响。研究结论既为提高中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供了政策启示,也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区域协调补充了经验证据。
(详见张水等.数字普惠金融对县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区域差异及破解路径.金融发展研究.2024,2.)
9、涉农贷款有助于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涉农贷款占比下降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
布吉尼翁指数是测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一种指标。本文利用布吉尼翁指数,对我国31个省份2014—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行测度,并与涉农贷款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涉农贷款有助于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但涉农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趋于下降,带来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在此基础上,利用31个省份2014—2020年数据对布吉尼翁指数和涉农贷款指标进行了面板数据向量自回归分析,并印证了上述观点,表明涉农资金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但农村金融约束、涉农资金不足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国家在引导金融资源流入实体经济时,要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详见黄晓东等.涉农贷款与城乡收入差距——基于布吉尼翁指数的研究.金融发展研究.2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