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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数字化能够在地区和银行层面增强绿色金融发展的内生动力,对绿色金融发展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文章基于2011—2020年省级面板数据,运用熵权法构建省级绿色金融指数,实证发现:地区金融数字化对绿色金融发展具有显著促进作用,通过工具变量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仍成立;且地区金融数字化在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金融监管力度弱的地区作用更强,说明目前地区金融数字化能够降低绿色金融发展对政府绿色金融政策的依赖,增强其内生动力;同时,地区金融数字化在市场化程度高和环境规制程度高的地区作用更强,说明更大的政府环境压力和更好的地方市场化环境更有利于金融数字化的作用发挥。使用2011—2021年37家商业银行非平衡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微观层面上,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能够通过提升其经营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从而扩大绿色信贷规模,进一步验证了金融数字化的内生动力机制。
(详见罗兴等.金融数字化能增强绿色金融发展的内生动力吗?——来自地区和银行层面的证据.金融发展研究.2024,5.)
2、试验区设立对所在城市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存在提升效应,且对邻近城市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存在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
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是当前绿色金融政策工具设计的最大一块“试验田”,有效发挥出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提升作用及区域辐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2017—2022年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陆续设立看作准自然实验,采用多时点DID和空间DID模型,围绕试验区设立对所在城市和邻近城市绿色技术创新水平的影响效应进行探究。研究发现:试验区设立对所在城市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存在提升效应,且对邻近城市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存在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此外,这一政策对区域绿色技术创新的提升作用依托于地区自身的金融发展水平,金融发展规模越大、金融服务能力越强,越有利于该提升作用的实现。基于以上结论,本文为试验区与非试验区间的绿色创新协同发展提供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详见彭长生等.绿色金融试点政策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基于直接驱动和空间溢出的视角.2024,5.)
3、续贷限制显著抑制了企业的风险承担
当前新形势下,提升企业风险承担水平是疏通国内经济大循环的重要渠道。本文以2007年续贷政策变动为“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模型考察续贷政策变化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续贷限制显著抑制了企业的风险承担。异质性分析表明,对于投资机会较多的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来说,续贷政策收紧抑制其风险承担的效果更显著。机制检验表明,融资约束与现金持有在续贷限制对企业风险承担的负向影响中起链式中介作用。研究结论对改进银行续贷政策以促进企业风险承担具有启示意义。
(详见黄祥钟等.续贷限制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基于准自然实验的经验证据.2024,5.)
4、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提高了人力资本水平,让农村居民通过金融服务可以触及更多发展机会,显著缩小我国城乡收入差距
受益于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功能定位、服务对象更加多元,农村居民金融服务可得性极大增强,为新时代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注入了动力。本文先从理论上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在提高农村居民收入、降低城乡收入差距中的作用机制,然后运用2013—2020年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和245个地级市的相关数据对理论假说进行了检验。研究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显著缩小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其中的机制在于,数字普惠金融提高了人力资本水平,让农村居民通过金融服务可以触及更多发展机会,进一步推动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基于以上结论,文章提出了推动数字普惠金融走深走实的政策建议。
(详见张鹏等.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数字普惠金融、人力资本与共同富裕.金融发展研究.2024,5.)
5、金融科技整体上降低了商业银行经营效率,但长期来看,金融科技与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存在U形关系
金融科技是打造现代商业银行和推进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采用SFA模型测度商业银行经营效率,考察金融科技对传统商业银行体系的影响。研究发现,金融科技整体上降低了商业银行经营效率。中介检验表明,金融科技会通过挤压商业银行利差降低收入效率,通过加重风险承担抑制成本效率。调节效应检验发现,商业银行开展数字化转型与多元化经营均可以有效缓解金融科技对经营效率的负面冲击。非线性检验发现,长远看来,金融科技与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存在U形关系,技术溢出效应会随金融科技发展而逐渐增强,最终促进效率提升。为此,需要继续推进金融科技发展,鼓励商业银行开展数字化转型,强化技术溢出效应的正向影响,弱化外部竞争效应带来的负面冲击,有效防控金融科技风险,做好数字金融这篇大文章。
(详见王伟等.金融科技发展是否提升了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基于技术溢出效应与外部竞争效应的双重视角.金融发展研究.2024,5.)
6、如何实现公共数据资产证券化?
在数字化转型日益深入的背景下,数据要素的价值发掘日益从浅层迭进至深层,公共数据资产已逐渐成为驱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动力。通过证券化的操作并结合公私主体的协作,可以将公共数据资产转化为可交易的金融产品,从而深入挖掘公共数据价值。目前,我国在政策规范、数据价值、底层支撑以及交易市场等方面都存在充分的现实基础。从公共数据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具体流程来看,作为基础资产的公共数据是证券化的起点,作为量化方式的资产评估为证券化提供了可能,作为支撑动力的公私主体实现了证券化的推进。但上述流程中仍旧存在特定的风险挑战,具体表现为制度落后于发展的规范真空风险、技术延伸至数据的权益侵害风险、规则未形成体系的交易停滞风险、主体扩展至多层的监管低效风险。为了实现公共数据资产证券化的法治路径,应当通过“先试点、后立法”实现规范细化完善,通过“全角度、泛流程”实现权益合理保障,通过“多主体、共协同”实现交易顺畅展开,通过“类型化、技术化”实现监管高效赋能。
(详见李文超等.“数据+资本”的双要素耦合:公共数据资产证券化的推进路径与风险应对.金融发展研究.2024,5.)
7、如何实现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数据安全有序的跨境流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数字要素高速流动的大数据时代,金融数据是关乎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当前,粤港澳三地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需求日益增长,借助“数字湾区”建设之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数据跨境流动有助于加快“两个市场一类规则的三种演化”。运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思维进行分析,发现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数据跨境流动面临规则衔接、组织监管、权利保障等困境。粤港澳三地宜形塑“立法+组织+权利”的三维法治路径,通过点面结合的立法规制、上下贯通的组织监管以及共殊相融的权利保障实现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数据安全有序的跨境流动。
(详见冯泽华等.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现实问题与法治进路.金融发展研究.2024,5.)
8、如何促进我国养老基金投资科创企业发展?
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中,养老金融和科技金融具有较大融合发展空间。养老金和长期寿险资金作为我国积累耐心资本的重要途径,能够为科创企业发展提供大量长期资金支持。近年来,欧美多国养老基金加大对科创企业的投资力度,有力地支持了科创企业发展。相较而言,我国养老基金投资科创企业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本文梳理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荷兰、挪威、瑞典、瑞士、丹麦、澳大利亚等国养老基金投资科创企业的做法,提出促进我国养老基金投资科创企业的政策建议。
(详见刘鹏等.养老基金投资科创企业的国际经验及启示.金融发展研究.2024,5.)
9、异地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负向影响,高铁通车则有效缓解了这一影响
独立董事的尽责履职对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以2004—2020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从独立董事履职的视角,对异地独立董事如何影响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实证研究,并考察了高铁通车在其中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异地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具有显著负向影响,高铁通车则有效缓解了这一影响。机制检验发现,异地独立董事因为监督、咨询和决策无效而不利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高铁通车则主要通过改善监督和咨询职能的发挥,缓解上述不利影响。进一步研究发现,高铁通车后不同背景特征的异地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存在差异化影响。具体而言,高铁开通后,具有行业专长、学术背景、海外背景的异地独立董事比例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显著正相关;而不论高铁是否开通,具有法律、财务背景的异地独立董事比例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显著负相关。
(详见庄德林等.异地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于高铁通车与独立董事履职的视角.金融发展研究.2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