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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有效性研究
——金乡大蒜价格指数保险案例
蔬菜产业是我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2014 年5 月9 日,中国农业部总经济师钱克明在中国蔬菜产业大会上发言:“我国蔬菜种植总面积达3 亿多亩,年蔬菜产量逾7 亿吨,人均占有率居世界第一,但蔬菜供应、蔬菜安全、价格波动三大问题严峻,需要高度重视。”“菜贵伤民,菜贱伤农”,蔬菜价格的涨跌关系着千家万户的生产生活,价格变化对蔬菜市场和蔬菜产业产生着重大影响。为调节蔬菜市场、稳定蔬菜价格、保护菜农利益,相关学者和部门不断研究蔬菜价格波动原因,探索解决之道。赵鑫(2015)对黑龙江蔬菜价格趋势进行了研究,提出应加大处罚力度,减少投机行为,同时应着重完善蔬菜定价机制,建立价格补贴机制。戚光远和张妍卓(2014)认为,供给的不稳定性是导致蔬菜价格波动的首要因素,政府应在保证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前提下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降低农民生产成本,优化蔬菜流通结构,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美国、加拿大、巴西、西班牙和法国等国家普遍采用蔬菜价格保险来规避蔬菜市场风险,但是上述国家的农业保障险多是蔬菜收入保险(价格*产量),仅有美国在畜牧业保险上采用的是蔬菜价格保险(因为牲畜的产量可以通过人为因素控制,如果采用蔬菜收入保险,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在我国,上海、成都、宁夏等省市也相继建立了蔬菜价格保险机制。目前来看,传统蔬菜种植保险多是针对病虫害和自然灾害等约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部分蔬菜价格波动较大,对种植户而言影响更加广泛。蔬菜种植保险能否有创新性突破,更易于普通农民掌握并接受,成为稳定蔬菜和保证蔬菜供给的关键。济宁市金乡县建立的大蒜价格指数保险,以蔬菜收购价格或生产成本为目标价格,保费由省、市财政和蒜农共同承担,为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探索出了一条新的可供选择的路径。同时,蔬菜种植保险仍有许多改进空间,如何更好地主动求变,为保证蔬菜供给提供金融支持更值得深入思考。
一、大蒜价格波动下蒜农的选择困惑
山东省金乡县是我国著名“大蒜之乡”,金乡大蒜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以种植面积最大、单产量最高、品质最好、总产量最大和出口量最大等九个最大闻名遐迩。截至2014年底,金乡县共建有大蒜专业合作社104个,入社蒜农15252户,流转集体土地5.82万亩,占全部种植面积的9.7%。全县拥有大蒜冷库1265座,储存加工能力130万吨,建成大蒜现货交易市场13处,电子期货交易市场2处,建立了国家级大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了中国农业科学院试验基地和200亩航天育种基地,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研发,大蒜优等率始终保持在91%以上。大蒜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和增收致富,全县80%以上的农民都靠种植大蒜维持生活。
2010年,金乡大蒜收购价格在连续盘整的基础上达到峰值,直径5.5厘米—6厘米混级白蒜冲顶8.04元/公斤,亩均获利4180元,为同期小麦收益的2.6倍。在价格诱惑下,王丕镇王丕庄蒜农周彦石将自己承包的4.5亩小麦全部改种杂交蒜,全村当季扩种大蒜382亩,亩均投入较上年增长8.05%。2011年,全国大蒜总产量冲高到550万吨,较上年增长24.93%,供大于求的局面再次发生,5.5厘米—6厘米混级白皮大蒜收购价格降至1.81元/公斤,周彦石种植的大蒜亩均亏损1364元,全村累计亏损116.3万元。蒜农周彦石表示,现在种蒜最担心的就是价格,这几年价格波动加大,有时人工成本都收不回来。
很多像周彦石一样专业知识不高的普通蒜农面对大蒜价格过山车似调整感到无能为力,对于大蒜种植也是忧心忡忡。金乡县虽然建有13处专业的大型大蒜现货交易市场,但95.03%的大蒜依然依靠中间商实现一级销售,即规模庞大的农村小商贩走村入户、上门收购。金乡县政府组织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在蒜农了解市场信息、畅通销售渠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议价方面,蒜农各自为战,只能被动接受市场价格。大蒜囤积和炒作混淆了公众对供求关系的判断,对收购价格的形成造成极大的不确定性,导致价格盲目上涨或下跌。金乡县大蒜供应量和收购价格剧烈波动,蒜农惜售、恐慌抛售现象经常发生。自2007年以来,金乡大蒜收购价格一直处于起伏不定状态,个别年份甚至发生“蒜你狠”、“蒜你贱”等轰动全国的极端交易事件。
2007—2014年,金乡大蒜产量在50万—80万吨之间震荡,大蒜价格随产量的变化而变化(见图1)。以2007—2014年数据为样本,大蒜产量为自变量,大蒜价格为因变量,计算得出二者的相关系数r=-0.94,具有高度负相关性,大蒜产量对大蒜价格的影响显著。
图1:2007—2014年金乡大蒜产量和收购价格变化趋势
2007—2014年,金乡大蒜种植成本整体上浮38.14%,但是销售最高价出现在2010年(8.1元/公斤),2010年以后价格走势与种植成本背道而驰(见图2)。
图2:2007—2014年金乡大蒜种植成本与销售价格对照图
二、大蒜价格波动下政府的调控难题
(一)供求信息把握不准,种植面积取决于上年价格,大蒜供应不稳定
金乡县种植大蒜的主要劳动力7成以上年龄大于40岁,其决定种植面积的依据主要是上年市场价格。如果上年蒜价大涨,蒜农的大蒜种植面积普遍增大;如果上年蒜价大跌,则种植面积相应萎缩。大蒜价格的不稳定导致大蒜供应的不稳定。作为生活必需品的大蒜,市场需求受蒜价影响较小,当供应量发生变动时,大蒜价格随之发生变动。为稳定供求关系,金乡县政府定期公布大蒜市场信息,成立大蒜协会,引导农民理性种植。但是,金乡县蒜农年龄偏大,受教育水平普遍在初中以下,甚至有20%的蒜农不认识字,所以蒜农获取市场信息的渠道主要是亲朋好友相传,仅有17%的人通过政府获得信息。在变幻莫测的市场行情方面,口口相传的信息准确度和实效性均偏低,蒜农在对市场供求不了解的情况下,大蒜种植具有“羊群效应”。加之近年来金乡县周边地区纷纷加入大蒜种植产业,且种植面积更易受价格的影响,政府平台、协会甚至企业发挥的引导作用微弱。
(二)蒜农孤军奋战,面对收购商缺乏议价权
金乡县虽然建有13处专业的大型大蒜现货交易市场,加大了马路市场整治力度,降低了流通环节成本,但95.03%的大蒜依然依靠中间商实现一级销售,即规模庞大的农村小商贩走村入户、上门收购。金乡县政府组织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在蒜农了解市场信息、畅通销售渠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议价方面却未发挥积极作用,蒜农各自为战,只能被动接受市场价格。
(三)囤积炒作左右市场供求,收购价格不确定性增大
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使金乡大蒜不仅成为一种品牌和文化,还演变为一种市场控制工具。通过对大蒜投放市场量的控制完全有能力影响市场价格,甚至是形成市场价格。大蒜囤积和炒作混淆了公众对供求关系的判断,对收购价格的形成造成极大的不确定性,导致价格盲目上涨或下跌。
三、大蒜价格困局下价格指数保险出台
为保障蔬菜供应、平抑物价,2014年11月,山东省物价局、农业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山东蔬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通知》,首批选定大白菜、大蒜和马铃薯3个试点品种。2015年,为降低蒜农面临的价格风险,保障蒜农收益,金乡县联合中华财险山东分公司等部门积极探索,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和价格分析,在国内率先推出大蒜价格指数保险。
(一)设计目标
开展大蒜价格指数保险,就是要把价格调控政策与市场保险结合起来,稳定菜农种植预期,增强生产积极性和稳定性,实现保供稳价目标。
1. 保障供给。大蒜价格指数保险以大蒜平均成本为依据设定保险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该目标价格时,保险机构根据差价对参保农户赔付。农户通过价格保险可有效抵御大蒜价格市场波动对其带来的影响。在市场行情低迷时,可最大限度降低损失,保障蒜农的生产积极性和稳定性,缓解大蒜产量的周期性波动,实现保障市场供给、稳定市场价格的目标。
2. 稳定蒜农收入。在“蒜都”金乡,种植大蒜是农民农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蒜产量既定的情况下,价格下跌意味着收入的降低。通过大蒜价格指数保险,实现“系统内损失系统外补”,可以有效防止因大蒜价格下跌带来的蒜农收益骤减的负面影响。
3. 提高大蒜产业竞争力。金乡大蒜出口量占金乡县大蒜总产量的比重超过90%。从长期来看,国内外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将抑制蒜农的种植积极性。价格保险就是通过对价格的保障,稳定蒜农的预期收益,提高种植积极性,消除蒜农扩大生产规模和采用先进技术等的后顾之忧,从而维持金乡大蒜的优势地位。此外,在WTO框架内,价格保险属于“绿箱”政策范畴,符合国际要求,是提高蔬菜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武器。
(二)设计方案
大蒜价格指数保险是以大蒜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损失为保险责任,以大蒜价格或价格指数为赔付依据的一种农业保险产品,是对大蒜生产经营者因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大蒜价格低于目标价格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
1. 试点对象及范围。以金乡县行政区划分生产管理正常、连续种植两年以上(含两年)、上年种植次年收获且能在保险期间均衡上市的大蒜为参保对象。先期选择种植面积稳定、具有一定规模、种植条件较好和监测机构完善的镇街作为试点区域,全县整体承保面积为10万亩左右。
2. 保险期间与保险责任。选择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该段时间大蒜集中上市销售,市场供应量大幅增加,大蒜价格下降明显。在保险期间内,当保险大蒜的实际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责任赔偿。
实际价格=保险期间内当地物价部门发布的日平均收购价之和/发布次数
目标价格=前三年平均田间收购价或前三年生产全成本/前三年平均亩产量
目标价格每年发布一次,2015年确定为1.73元/500g。
3. 保险金额、费率及保费分摊。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分两套方案,依照前三年大蒜种植物化成本与全成本分别确定,其中依照物化成本计算出每亩保险金额为2000元,依照全成本和蒜农风险偏好计算出每亩保险金额分别为2500元、3000元和3500元,由蒜农灵活选择不同的风险保障。综合考虑蒜农的实际生产水平、经济能力和大蒜价格波动的风险程度,保险费率根据目标价格采取浮动费率,即2.8元/公斤目标价格适用7%的保险费率,3.0元/公斤目标价格适用10%的保险费率,3.2元/公斤目标价格适用12%的保险费率,3.4元/公斤目标价格适用14%的保险费率,3.6元/公斤目标价格适用16%的保险费率。保费分别由省、市财政和蒜农承担,其中省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30%,蒜农承担20%。随着农民参保积极性的提高,将视情况逐步调低政府保费补贴比例。
4. 赔偿处理。大蒜价格指数保险以蒜农的生产成本为保险金额,在保险期结束时,按照金乡县大蒜指数平台或物价部门发布的当期大蒜日平均田间收购价为实际价格,当实际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保险人按照目标价格与实际价格的价差占比为依据,对蒜农进行相应赔付。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目标价格-实际价格)/目标价格]*(1-绝对赔付率)
四、大蒜价格指数保险有效性的要点分析
保险公司愿意为蒜农提供价格指数保险,而众多蒜农又愿意购买该种保险,在政府的政策引导下,保险公司和蒜农达成合作均衡。大蒜价格指数保险的推出得到了蒜农的普遍关注,这种模式易于蒜农理解并进行操作,在农村地区具有很高的推广价值。
(一)产业规模基础
金乡县实施大蒜价格指数保险具有比较优势。金乡大蒜生产自然风险低。设置价格指数保险的一个前提条件是蔬菜生产期间内产量发生意外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效果影响较大。金乡大蒜有2000多年的种植历史,早在东汉初年,就有种植大蒜的记载。本地独特的水土气候条件特别适合大蒜的生长,悠久的种植历史使蒜农有丰富的种植和管理经验,随着金乡大蒜在国内外市场上知名度的提高,中国农业科学院、山东农科院和山东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大蒜研究专家、学者不断为金乡大蒜种植提供多方面支持,而金乡县大蒜行业已经形成产业集群,大蒜产量出现意外损失的可能性很小。
(二)价格信息透明度
价格指数保险是以价格或价格指数为赔付依据的,目标价格多以期货市场价格或者通过严谨的数理分析得出的价格为准,对价格信息的透明度要求较高。金乡县是全球大蒜价格的形成中心,金乡大蒜网和国际大蒜贸易网等网站定期公布金乡大蒜价格。2014年12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编制发布金乡大蒜指数。大蒜指数的编制发布,为大蒜价格指数保险开发提供了坚实的信息来源和决策保证。
(三)三方合作模式
大蒜价格指数保险在金乡县顺利开展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和蒜农之间实现了利益共享,合作共赢。一是蒜农以低成本实现价格风险的转移。根据大蒜价格指数保险的设置,蒜农投保该保险只需要缴纳保费的20%,财政补贴80%,蒜农承担的投保成本较低。购买该保险之后,蒜农的价格风险就转移给了保险公司,在大蒜价格骤降的情况下,蒜农的损失可以得到补偿。假设蒜农在正常情况下,生产成本是1,利润是1,如果投保的话,需要支出0.2,但是出现风险的话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补偿是1。根据表1所示,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的情况下,出现风险,投保会比不投保少损失0.8;在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的情况下,不出现风险,投保比不投保少收益0.2。当前,大蒜市场价格风险较大,蒜农投保得到的好处要远远大于不投保。二是保险公司响应政策拓宽市场领域。金乡大蒜价格指数保险的目标价格采用的是田间收购价格或生产全成本,而上海、宁夏等地以批发价、零售价为目标价格。如果以批发价、零售价等价格为目标价格,容易加大中间成本的人为操作性,导致保险公司的风险加大。金乡县大蒜价格指数保险设置的目标价格能规避运输、销售等流通成本,直观地反映农民的盈与亏,更好地发挥政府政策的引导性。同时,该项保险的保费由政府承担80%,能够降低农户违约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
表1:蒜农投保与不投保的收益分析
|
出现风险 |
不出现风险 |
投保 |
-0.2 |
0.8 |
不投保 |
-1 |
1 |
五、从大蒜价格指数保险看蔬菜价格保险的发展空间
2015年4月29日,金乡县马庙镇北刘庄村张新军等49户大蒜种植户接到了中华财险金乡支公司送来的大蒜目标价格保险保单,意味着蔬菜目标价格保险在山东省正式启动。金乡大蒜价格指数保险,通过政府出资、保险公司提供担保,蒜农对大蒜价格波动的恐慌心理得到缓解,对大蒜今后的种植更具有信心。实施大蒜价格指数保险表明,大蒜价格指数保险对农户具有保护作用,有利于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稳定农民收入,同时,对大蒜价格起到很好的平抑作用,提升蔬菜产业竞争力,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目前,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在国内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传统种植业保险保障范围主要是自然灾害,不保障蔬菜的价格波动,也就是对农户的种植成本没有保障,我国农户对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需求意愿还是比较强烈。从国内的发展情况看,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在我国虽然已经开展,但都是在地方政府支持下的小范围试点,试点区域少,保险覆盖面很小,试点蔬菜品种也不丰富,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如何更好地开展。
当前,大力推广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具有许多有利因素和条件:
第一,农户与保险公司均有需求和意愿。随着蔬菜生产的改善、种植技术的提高,蔬菜生产中自然灾害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较小,而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成为困扰广大农民的最主要风险,农民对能够帮助他们规避市场风险的保险产品——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具有强烈的需求。作为保险供给方,保险公司也有创新保险产品、将价格风险纳入农业保险保障范畴和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的意愿。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既有潜在需求又有潜在供给,从供需角度看满足市场存在的先决条件。
第二,拥有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2007年以来,我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目前,各省基本都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体系,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分散农业灾害风险和弥补农民灾后损失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指出,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完善蔬菜价格形成机制。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中明确提出逐步建立蔬菜价格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利益。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服务,丰富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工具。
第三,相关技术条件基本具备。蔬菜目标价格保险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技术层面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公开透明的蔬菜价格指数信息采集、编制和发布体系,二是科学可行的保险方案。当前,全国不少地方建立了蔬菜市场价格采集制度,定期采集分地区分品种的蔬菜批发和零售价格,开展蔬菜成本收益的调查统计工作,为实行蔬菜目标价格保险提供了良好的数据基础。同时,随着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国内业界和学界专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解和研究不断深入,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开发技术也有了长足进步,具备制定科学可行保险方案的技术条件。
六、简要结论
我国蔬菜种植的产业变化趋势要求金融支持模式的不断转变和优化。金乡县大蒜价格指数保险案例表明,价格指数保险的构建直接着眼于蔬菜价格,考虑供给与产出的关系,为当地蒜农带来了切实的保障。同时,拓展了保险公司的业务空间,对大蒜价格起到很好的平抑作用,在政府、蒜农和保险公司三者间形成了良性互动,对促进大蒜种植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可以看到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具有较为广阔的推广前景。下一步应注重蔬菜价格指数保险产品功效与市场规律的适配性研究评估,以广覆盖、可持续、促多赢为终极目标,修订完善相关标准权重,切实通过金融支持保障农户种植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