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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2P领域的未来研究可从信息和金融技术复合角度入手,并揭示其背后的经济学逻辑
P2P 行业在欧美的实践中仅是一种特殊的借贷形式,而我国P2P 行业在繁荣时期演化出数以千计的平台,开展业务的复杂程度也远超欧美同业。而且,由于基础设施覆盖程度以及原有金融服务的便利程度不同,我国在移动互联网领域已经发展出与欧美不同的金融技术路线,在技术应用方面实际上与欧美也存在相当大的差异。通过梳理我国P2P产生的原因、法律规制及相关技术应用研究现状,本文认为P2P领域的未来研究领域应包括:
1、结合IT 行业特点以及技术变化所引发的基础条件变化,加强对P2P 行业的经济逻辑和商业模式研究。
2、加强对于各类算法和信息技术的研究。
3、加强P2P 企业品牌形象塑造、传播与获客方法的研究。
(详见李昕旸等. 我国学术界对P2P 行业的研究:现状、问题与展望.金融发展研究,2017,5.)
二、政治关联有助于民营企业以更低价格获得更多的银行信贷,且政治关联对债务结构的影响在货币政策紧缩时期更显著
潘晓影等沪深两市A股民营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在实证分析政治关联与债务结构关系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和检验了货币政策对二者关系的影响。研究表明:
1、政治关联有助于民营企业以更低价格获得更多的银行信贷,而没有政治关联的民营公司在面临信贷配额约束和资金供给缺口的情况下,则会利用私人关系去获取更多的商业信用作为银行信贷融资方式的替代。
2、政治关联对债务结构的影响效应在货币政策紧缩时期更为显著。
3、紧缩的货币政策虽然降低了民营企业的信贷水平,但民营企业会通过增加对商业信用的使用和寻求政治关联降低货币政策紧缩带来的融资压力,因此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应考虑政治关联和其他融资渠道对其效应的削弱作用,从而保证货币政策的总体调控效果。
(详见潘晓影等. 货币政策、政治关联与债务结构.金融发展研究,2017,5.)
三、我国股市存在春节效应,且在特定时间表现明显
本文以2000—2017 年申万一级行业收益率为样本,建立GARCH-M模型对28 个行业春节前后三天收益率进行计量回归,探究我国股市是否存在春节的节日效应。结果表明:
1、在扣除风险溢价后,各行业春节前后存在超额收益,特别在春节前两个交易日与春节后第三个交易日的超额收益表现明显。
2、春节效应存在行业间的差异,各行业的超额收益与波动率差异在春节后第一个交易日较为明显。
3、不同行业的春节效应强烈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别,如休闲服务、汽车、农林渔牧、建筑材料、综合行业春节期间超额收益十分突出而银行、非银机构、化工行业春节效应则比较弱,商业贸易、食品饮料等行业的春节效应也不如预期强。
4、导致股市春节效应的原因在于春节期间流动性的变动、两会效应及投资者春节前后的情绪。
(详见严佳佳等. 我国股市春节的节日效应研究.金融发展研究,2017,5.)
四、国家及其财政政策对于维护纸币的价值至关重要
公元11世纪,宋朝发行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纸币和票据在宋朝及其后继诸王朝的财政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特定时期和地区作为私人贸易的交易媒介,其后宋朝政府接管纸币发行,以通过控制货币供给来管理国家经济,但为应对财政危机过度发行纸币,导致货币贬值和物价上涨。历史证明,国家及其财政政策对于维护纸币的价值至关重要。
(详见万志英(王宇译). 中国纸币起源,2017,4-5.)
五、好的审计意见、供应链金融能缓解创业板上市公司融资约束
审计意见、供应链金融是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的两种有效方式。赵月丽等创设性地将二者结合起来,运用2011—2015 年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
1、创业板上市公司存在着融资约束现象。
2、供应链金融对于减轻创业板上市公司融资约束具有积极作用。
3、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可以缓解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融资约束。
4、供应链金融减轻创业板上市公司融资约束强度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质量负相关。
(详见赵月丽等. 审计意见、供应链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约束,2017,4.)
六、区域股权市场发展股权众筹具有优势,主要瓶颈在于法律缺失
本文对我国股权众筹发展的具体模式和路径进行研究,结合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发展股权众筹的案例以及台湾地区场外交易市场参与股权众筹发展的经验,分析认为:
1、区域股权市场发展股权众筹具有一定的优势,表现在:区域股权市场与股权众筹的服务对象、定位具有重合性;区域股权市场积累的金融资源可为股权众筹发展提供便利;区域股权市场的制度设计对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区域股权市场便于股权众筹资金的退出,提高了股权的流动性。
2、目前我国股权众筹发展的根本问题在于:缺少相关法律制度根基,造成股权众筹市场发展随时可能触碰法律红线,面临违规操作的法律风险;监管体制不完善,股权众筹监管边界不清;受传统债权意识的影响,股权投融资意识弱。
(详见沙鹏. 基于区域股权市场的股权众筹模式研究,2017,5.(
七、互联网货币蕴含合法性、安全性等方面的七大风险
一方面,本文梳理和简要分析了互联网货币的主要法律关系,认为互联网货币受主权货币制约,又局部替代和冲击主权货币;互联网货币是发行人与使用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凭证;发行人对互联网货币负有保证其合法使用的债权上的契约义务;政府机构则通过制定规则、实行管理、保障权益、维护秩序对互联网货币进行管理。
另一方面,阐释了我国互联网货币可能面临的各种政策和法律风险,包括合法性、安全性、真实性、保密性、主体性、价值性和洗钱风险。
对此,政府层面应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社会层面应多措并举、盯防结合,企业层面需遵规守矩、规范运营,消费者层面要知防结合,确保安全。
(详见马锦程等. 风控视角下互联网货币法律问题探讨,2017,5.)
八、中国情境下“僵尸企业”退出,最根本的是实施供给侧改革
中国情境下,僵尸企业产生于政府过度干预、预算软约束和企业存续和治理中的成本外部化。僵尸企业阻碍产业结构调整与过剩产能化解、引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还可能导致金融风险。在借鉴僵尸企业处置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最根本的要求是实施供给侧改革。
1、有效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在整体风险可控前提下,商业银行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分类施策。
2、加强配套设施与法制建设。建议设立“破产管理局”,继续完善破产法,建立“僵尸企业”并购重组投融资主体和信贷担保主体。
3、积极探索处置与监督模式。一是政府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作,采用PPP 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对“僵尸企业”的兼并重组进行担保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二是积极探索多种“僵尸企业”处置监督模式,对处置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职工安置进行监督。
4.做好下岗职工安置工作。成立“僵尸企业”退出专项补偿基金,对下岗职工就业创业提供激励;对吸纳下岗职工的企业进行税收补贴等支持政策;做好对下岗职工二次就业创业的培训与服务。
5.做好“僵尸企业”债权处理。做好“僵尸企业”退出前的信贷核销;银行与法院、税务、工商部门建立协同处罚机制,对清算中故意逃避债务的“僵尸企业”形成制度性约束。
(详见程晋. 中国情境下的“ 僵尸企业”:产生机制、影响效应与政策选择,2017,5.)
九、区块链应用面临技术挑战,颠覆性替代仍具高成本
本文以国内外区块链技术研发与应用为背景,探讨了区块链技术对金融业务创新的主要潜在影响,包括改变支付体系和架构、优化共识机制、改变信用风险管理模式、降低金融监管的难度与成本等;剖析了我国区块链金融业务创新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如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区块链应用面临技术挑战、监管标准不统一、颠覆性替代仍具高成本和局限性等等。在此基础上,建议:
加强同业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前瞻性创新和国际标准制定;改进金融业监管方式与手段;探索和完善区块链技术方案,推进金融业务创新;完善相应的保障体系,为金融业务创新提供支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金融业务创新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详见谢清河. 区块链技术与金融业务创新问题研究,2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