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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一期《金融研究动态》对起步较早且初具规模的网络信贷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本期《金融研究动态》则从整个互联网金融的角度,对互联网金融的涵义、除网络信贷之外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现状、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规范、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建议。供参阅。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风险及建议
一、互联网金融的涵义
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的深入发展,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逐步发展壮大,并对传统金融模式产生了较大影响。目前,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公认定义尚存争议,较为普遍的一种看法是: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新兴领域,是对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统一环境下的金融业务的定义。一种更深刻地认识是: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思想的金融,而不仅仅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是“个体在信息相对对称中平等自由地获取金融服务,从而逐步接近金融上的充分有效性和民主化”(李均,2013)。不是传统金融的简单升级,而是有着更大的普惠和民主金融的意义。尽管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界定尚处于争论之中,但无论如何,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离不开“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的融合,其指导思想融合了互联网的“开放、自由”思想和传统金融的“审慎、风控”思想,具体来讲,其发展形态具有以下特征。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高度依赖于互联网技术
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搜索引擎、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由此建立起的交互平台,为金融发展提供了互联网基础,并继而衍生出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型金融业态,引发了金融交易主体、交易品种、交易结构的巨大变化。
(二)互联网金融的核心优势在于大数据处理
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社交网络平台,互联网机构可以掌握海量的大数据。对这些种类丰富、频率较高的数据进行分类、挖掘,可以分析出用户的消费偏好、信用特征、经济实力等重要信息,这为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提供了有效地征信信息。云计算和行为分析理论使得对大数据进行挖掘更加便利,数据安全技术的发展提高了隐私保护和交易支付安全程度,搜索引擎使个体更加容易获取信息。这样,互联网金融的信息不对称性降低、必然会带来交易成本减少。
(三)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模式是资源配置脱媒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金融供需信息直接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并匹配,不需再经银行、券商或交易所等传统中介。如2004年Google在IPO时采用了在线荷兰式拍卖方法,而不是通常的投资银行路演和询价方式。目前流行的人人贷(peer-to-peer lender)业务,更是促成投资人与借款人的金融活动脱媒。可以预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未来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将更多地在社交网络等互联网平台上出现。
(四)互联网金融市场是一个相对有效的市场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因为有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等技术支持,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以及交易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方面的成本非常低,在此条件下,互联网金融市场形成了“充分交易可能性集合”,交易边界得到极大扩大,诸如中小企业融资、民间借贷、个人投资渠道等常见问题就容易解决。在这种资源配置方式下,双方或多方交易可同时进行、定价完全竞争,各种金融产品均可如此交易,是一个相对于传统金融模式更加公平、有效的市场。
(五)互联网金融诱导和促进了金融创新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传统金融机构通过网银、手机银行、甚至自建电商平台来保持竞争力;电商通过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来向金融领域不断渗透;其他互联网组织通过P2P(人人贷)、众筹等创新手段沟通投资与融资渠道;超级网银、转移支付、比特币等新型支付手段在互联网上不断涌现。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深度和广大前所未有,必将深刻影响金融业的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