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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国低碳领域投资需求增长迅速,投资缺口不断增大,研究全球及发达国家气候融资经验及问题,对我国气候融资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借鉴意义。本期《金融研究动态》对全球气候融资渠道和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整体来看,目前全球气候融资呈现由政府出资转向市场化融资、单一渠道向双边多边渠道发展、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复杂化、候融资援助条件将更加苛刻等趋势,同时,由于气候问题以及现有融资机制的复杂性,气候融资存在资金供给不足、前景不明朗、投资减缓和适应领域的资金比例失衡等问题。特别是,多边基金运行效率低下,资金、技术限制乃至政治附加条件多,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参与,而且,清洁发展机制的融资方式程序复杂,交易成本和风险较高,很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参与碳融资面临技术和资金的双重障碍。借鉴全球及发达国家气候融资经验,我国应加快建立健全支持气候融资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发挥公共资金的引导作用、发挥金融市场支持气候变化的杠杆作用、充分利用国际及民间资金、创新和发展多样化的碳金融衍生工具、积极参与国际气候融资谈判。
全球气候融资发展现状、问题与经验借鉴
一、引言
目前国际上对气候融资(Climate Finance)尚没有统一的定义,通俗的理解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所需资金的融通,从广义上看包括公共资金和私营融资,前者主要通过多边和双边渠道,后者主要通过碳市场、外商直接投资或与气候相关的捐赠活动。发展气候融资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国际气候谈判的筹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依靠物质资源大量消耗和严重污染环境的发展方式难以为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为加快上述战略调整,国家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首次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我国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作为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前提和保障,气候融资是不可或缺的一环,研究全球气候融资发展经验,探讨趋势,剖析问题,对我国气候融资制度、政策和机制的建立,及积极利用国际气候资金、学习管理理念和知识技术,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助力绿色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借鉴意义。
二、全球气候融资的发展
全球气候融资体系的建立经历了一个艰难而曲折的过程。尽管在各国的不断努力和相互妥协下,目前全球已经建立了相对健全的气候融资体系,但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于资金来源、运用及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分歧,气候融资问题仍是当前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主要议题之一。
1992年各国经过激烈谈判达成的全球保护气候法律文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融资机制建立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以全球环境基金为代表的公约资金机制是这一时期全球气候融资的主渠道,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达国家的公共出资,但发达国家的实际出资量与公约承诺量及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需求量均差距较大。
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在巴厘岛召开,各利益方就后京都时代的国际融资模式提出了不同的倡议,并通过《巴厘路线图》的决议。会后各发达国家纷纷探索征收国际航空航海税、对所有化石燃料排放征收全球统一碳税、征收国际货币交易税等新的气候融资渠道,私营部门和碳市场的作用也开始被发达国家广为颂扬。这一时期,公约外融资渠道展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典型代表为英、美、日三国积极倡导、世界银行大力推动成立的气候投资基金。与全球环境基金主要通过赠款支持发展中国家不同的是,发达国家开始附加政治经济条件,而且优惠贷款及风险减缓工具等方式也成为该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的主要方式。
2009年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上,在发展中国家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积极行动的压力下,发达国家迫于国际压力做出了2010-2012年300亿美元的短期资金承诺和到2020年每年动员10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目标。同期制订的《哥本哈根协议》提出了设立“绿色气候基金”的构想,标志着国际气候融资新格局开始形成,发达国家借机借机开始推动市场本位的融资模式,在预设今后国际气候融资规模的同时,推动融资主体、融资渠道、融资方式等等相关政策走向改革。
附件:金融研究动态2013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