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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给我国“三农”、城镇化、农村金融等领域的改革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随着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迅速发展,在新形势下如何构建与之相适应、相匹配的融资机制,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为此,本期《金融研究动态》对2013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正规金融与农业龙头企业联结的农户信贷管理创新研究(2013RKE29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正规金融与农业龙头企业联结模式及风险控制分析”进行了整理,供参阅。
正规金融与农业龙头企业联结模式及风险控制分析
金融联结是指正规金融与乡村中介通过合作拓展金融服务边界的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和扶持对象,成为农业生产领域组织规范程度最高的机构,更容易达到正规金融机构(实践中主要为商业银行)的信贷标准,因此龙头企业是乡村中介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正规金融与农业龙头企业的联结中,正规金融、农业龙头企业、农户,以及政府、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等成为参与主体。正规金融参与联结可以有效地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和运营成本,借助农业龙头企业进入农村信贷市场;农业龙头企业则借助信贷联结,密切与农户关系,实现稳定原材料来源和降低收购资金占用;农户借助龙头企业低成本获得信贷资金,提高收入;政府则不需要提供补贴实现了农村金融抑制的缓解;对于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机构拓展了农村市场。正规金融机构与农业龙头企业联结成立和发展的核心是正规金融机构对龙头企业的筛选以及风险管理能力,所以本研究将以农业龙头企业在信贷联结中尤其是信贷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为标准,归纳龙头企业联结的不同模式特征,探讨龙头企业联结模式的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一、正规金融与农业龙头企业金融联结的理论基础
(一)金融联结制度实现的理论背景
理论上,农村金融联结概念的出现源于对农业信贷补贴理论和农业金融市场理论的否定,以及对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研究的深入所带来的反思。农业信贷补贴理论指导下的农村金融市场,廉价的信贷资源分配不公导致金融抑制现象更加严重。农村金融市场理论则试图通过减少政府干预,实现利率市场化,进而实现农村金融深化,这一理论也被实践证明过于理想化,并导致市场浅化。两种理论的出发点都是基于宏观层面对微观层面的引导或干涉,恰恰忽略农村信贷市场的微观结构及其内在市场机制,而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市场尤其是信贷市场依赖其内在市场机制顺利运作(但应承认其较高的利率水平和短期化特征),实际上在农村信贷市场发挥主要作用。基于此,农村金融的研究思路开始转向:能否利用农村金融市场现有的市场机制及其拥有的局部知识等优势,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推动正规金融资金向的信贷配给对象转移,通过建立某种合作关系以解决农村金融抑制问题,由此农村金融联结概念出现。
附件:金融研究动态201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