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
作者 \ 孙继国、胡金焱、吴倩、崔舜姬、张笑、韩开颜、王倩、陈琪
摘要: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当前,我国农村贫困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反贫困政策设计中的新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必须加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解决相对贫困、避免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已然成为我国扶贫事业的新挑战。
解决相对贫困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根据金融工具的作用途径和效果的不同,可以将数字金融减缓农村相对贫困的作用机制从两个维度来分析:一是数字金融通过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降低金融交易成本,能够直接提高相对贫困者拥有的物质资本,进而促进农民增收和相对贫困减缓;二是数字金融可以通过促进农民创业、缓解信贷约束和化解农业风险来提高贫困者拥有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进而促进农民增收和相对贫困减缓。
选取山东省莱西市650名农户为调查对象,对当前农村金融需求的特征及数字金融使用状况进行了调研分析,研究发现莱西市农村金融发展较好,农户学习金融知识的态度较积极,参与金融活动的意愿也较强,网络及移动支付使用程度较高,但也存在正规金融机构给予农民的贷款额度较少、农户购买农产品保险的意愿不强、农村金融风险潜在风险源依然存在、农户借助于数字金融促进自身生产经营发展的程度不高等问题。
基于文本挖掘法构建数字金融指数,对山东省数字金融发展水平进行定量刻画。研究结果表明,山东省数字金融发展整体水平较高,而且近年来大部分地市的数字金融发展水平均处于上升阶段。分地区来看,鲁东地区数字金融发展水平明显高于鲁中和鲁西地区。另外,课题基于CHFS2017数据,将同一个城市调查样本中家庭总收入中位数的40%作为该城市的相对贫困线。根据此标准对2017年山东省7个城市的2104个样本家庭是否处于相对贫困状态进行判断,并计算各城市相对贫困发生率。基于Probit模型的实证研究表明,数字金融发展可以显著地减缓居民相对贫困,而且对居民的收入和支出都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发展数字金融减缓农村相对贫困的政策建议: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提高农户金融服务可得性;推动数字金融与传统金融深度融合,开展服务农村产业融合的金融产品创新;传统金融机构要积极进行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金融业务的比例;进一步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数字金融均衡化发展;提升相对贫困户金融素养水平,提高农户创业意愿。
一、文献综述
本课题拟从理论上分析数字金融减缓农村相对贫困的作用机制,对山东省当前农村金融需求现状及数字金融使用状况进行调研分析,同时基于文本挖掘法构建数字金融指数对山东省部分地市的数字金融发展水平进行定量测度,并基于CHFS数据对山东省部分地市的相对贫困水平进行定量刻画,然后利用Probit模型实证检验数字金融对相对贫困的减缓效果。在国家大力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本课题研究对于推动普惠性金融体系建设进而促进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数字金融减缓农村相对贫困的机制分析
(一)数字金融的内涵及业务类型。
数字金融,就是通过互联网设施设备、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手段,实现金融服务的电子化、信息化、互联网化和智能化,其发展不仅要推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还要打造涵盖互联网基础环境、智能化互联网终端、综合性大数据信用体系、数字金融服务系统等内容的内层框架,同时也要营造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认知、理念、技术条件,建设鼓励发展政策体系和风险监管综合措施的外层环境,最终形成由内层框架与外层环境叠加的完善、健康、可持续的数字金融生态。数字金融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手机银行和移动应用程序、网络众筹和P2P贷款、无抵押消费信贷、手机钱包与移动支付等。
(二)数字金融减缓农村相对贫困的作用机制。
金融功能理论认为金融体系具有集聚和分配资源、管理和分散风险、便利清算和支付、提供信息等经济功能,这些金融功能的发挥对推动贫困农民发展生产、抵御风险冲击、增加收入和提升内生发展动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1、数字金融对农村相对贫困的直接作用。
2、数字金融对农村相对贫困的间接作用。
(1)促进农民创业;(2)缓解农村信贷约束;(3)化解农业风险。
三、山东省农村金融需求及数字金融使用状况调研分析
近年来,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国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和模式正发生重大变化,农业正加速由简单的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过渡。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下,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也由简单的以种植业为主的小农经济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农户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呈现出新特征。
(一)调研对象和方法。
(二)调研结果分析。
1、农户家庭收入状况;2、农户银行借贷状况;3、农户购买保险状况;4、农户参与民间借贷状况;5、农户金融素养状况;6、农户数字金融使用状况。
通过调研还可以看出,大部分的农村居民拥有智能手机,并且很多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方式也选用以微信、支付宝为主的线上支付。农村居民对于线上支付的满意程度较高,线上支付极大地便利了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经营。当农村居民具有信贷资金需求时,第一借款渠道仍为向亲朋好友和传统金融机构借款,网络借款的比重较低。借款的主要用途集中于种植业、养殖业、购买农机产品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四、数字金融减缓相对贫困的实证分析——以山东省为例
(一)数字金融指数的构建。
本课题运用文本挖掘法构建2015-2018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数字金融指数,用该指数衡量一个地区的数字金融发展水平,具体思路如下:
1、建立数字金融基础词库;2、搜索计算各具体关键词的词频;3、运用因子分析法合成全国层面的数字金融指数;4、构建地级以上城市的数字金融指数。
(二)相对贫困的定量刻画。
(三)数字金融减缓相对贫困的实证检验。
1、数据来源与变量说明;2、模型构建;3、实证结果及分析;4、稳健性检验。
五、发展数字金融减缓农村相对贫困的政策建议
前文研究表明,数字金融对于相对贫困具有明显的减缓作用。数字金融能够促进家庭收入和家庭消费支出增加,给予农民创富增收的内生动力,从而缓解相对贫困。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提高农户金融服务可得性。要加大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降低农民使用互联网的成本,为数字金融促进农村居民增收效应的发挥提供坚实的硬件保障。同时,要依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特点,以“线上化、批量化、便捷化、普惠化”为目标设计出有针对性的数字金融惠农产品。
2、推动数字金融与传统金融深度融合,开展服务农村产业融合的金融产品创新。发展农村产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也是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要推动数字金融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农村金融产品,通过数字化金融产品创新和抵押担保方式创新,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所需要的资金,依靠资金优势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传统金融机构要积极进行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金融业务的比例。贫困人口贫困的本质原因便是与市场之间的对接非常缺乏,传统金融机构需要将自身的服务内容不断创新,通过数字金融结合电商扶贫的方式,积极的对贫困群体进行资金扶持。
4、进一步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数字金融均衡化发展。要加快推进G基站、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另外,在数字金融发展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要加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互联网用户覆盖率,降低居民使用互联网的成本,为数字金融减贫效应的发挥提供坚实的硬件保障。
5、提升相对贫困户金融素养水平,提高农户创业意愿。“扶贫先扶智”,应大力普及数字金融知识,让相对贫困户认识到数字金融发展给自己生活生产带来的变化,才能会产生创业意愿和金融需求,进而享受到数字金融带来的红利。另外,要鼓励相对贫困户通过数字金融手段进行创业活动,为创业者带来充足的创业资金和市场信息,使数字金融的减贫作用得以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