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
作者 \ 于富海、宋振雷、王洪生、王明霞、罗旭东、褚建军
摘要: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如何充分发挥农村中小银行服务优势,推动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破解农业供应链各环节市场主体的融资难题,成为理论界和金融机构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以山东省4家农商银行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典型案例,对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及策略进行研究,通过分析不同发展模式及产品创新的一般规律,提出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关键在于“核心企业”, 不仅处于产业发展的核心,而且是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及推广的关键。案例分析表明,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过程中,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农户等各市场主体的行为、参与方式,以及各参与方策略与路径选择均有内在规律,应健全完善核心企业参与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进而更好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应聚焦产业区位优势发展特色供应链金融、充分发挥农商银行在县域供应链金融中的主导地位、把发展县域供应链金融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提高供应链各方主体参与积极性、加快新兴技术运用,防范各类风险等建议。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基本内涵和发展优势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产生背景。
农业供应链金融产生的背景是农村中小规模农业生产者、加工者、流转者因缺乏充足的抵押担保,获得信贷资金的难度加大。
(二)农业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能很好实现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商流的四流合一,因为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注入,将更好激活整个链条运转,巩固供应链运行,进一步支持和加强农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商业合作和发展。
(三)农业供应链金融主要模式。
由于各地金融机构自身特点、农业产业化水平、农业供应链发展水平等条件千差万别,农业供应链金融实际运行模式各有特点,形成了不同核心主体的多种模式。根据各个模式中核心主体的差异,可划分为四个模式,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农业加工企业模式、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第三方物流企业模式。
(四)农业供应链金融的优势。
1.传统农业融资运作模式;
2.农业供应链融资运作模式。
(五)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环节。
供应链金融在较完善的供应链网络中可通过紧密的合作关系解决各环节融资问题,缩短现金流量周期并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但在增加供应链企业运营效率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风险因素。
二、农业供应链金融案例分析
全省110家农商银行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契合当地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大力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创新推出一批具有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其中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四个案例:
(一)栖霞农商银行苹果供应链金融;
(二)阳信农商银行畜牧供应链金融;
(三)金乡农商银行大蒜农副产品质押贷款;
(四)临沂兰山农商银行生猪养殖供应链金融。
三、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障碍及问题分析
农商银行在农业供应链金融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初步解决了龙头企业及当地农户融资难题,但还存在一些障碍、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1.信息不对称。农商行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及种养殖户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无法对供应链中小企业贸易背景的真实性、质押货物的识别估值与处置等信息做出专业判断。质押类贷款出现风险,农商行依法律程序接收质押物为抵债资产后,存在变现难、处置难的问题。
2.农业经营风险整体较高。受市场价格波动、疫情爆发、行业集中度偏高、环保整治等因素影响,农业贷款风险相对较高;农商行、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等主体间缺乏统筹协调,操作环节多,风险较大。由此造成农商行风险补偿成本较高,增加了小微企业及种养殖户融资成本。
3.信贷资金易被挪用。由于核心企业处于相对垄断地位,向农商行直接推介客户,信贷资金往往直接受托支付给核心企业,当核心企业出现资金困难时,容易出现“农户贷款、核心企业”使用现象。在实际操作中,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预付账款融资等质押融资模式,有时真假难辨,对农商行贷前调查、贷款审查、资金使用监管等提出了挑战。
4.核心企业配合意识不强。核心企业是供应链上的主导企业,对所处行业的背景和申请融资的上下游企业更了解。但核心企业作为强势一方,自身融资需求较易得到满足,普遍缺乏配合农商行对上下游企业融资提供基础信用数据的意识,主动配合农商行开展供应链金融积极性不高。
5.农商行金融服务区域受限。供应链金融具有跨行业、跨区域、跨市场的特点,农商行按照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模式,与部分供应链金融服务不相匹配。如临沂金锣牧业公司部分供应链上游或下游业务发生在县域甚至省域以外,兰山农商银行无法跨区域提供金融服务。
6.金融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滞后。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面临的突出问题是融资担保体系落后,农业保险等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正规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数量太少,且农业保险的险种少、保费高、覆盖面窄、保障程度低,农民和企业投保的意愿不高。农业企业和种养殖户缺乏有效的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规避机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户融资难题的解决。
四、农商银行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路径分析
农业供应链金融,主要是将农业生产由过去单户生产、零星分布、碎片化的生产模式,转化为规模化种养、区域化生产、订单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将整个供应链通过不同的技术、媒介、渠道串联起来。
(一)聚焦产业区位优势发展特色供应链金融。
农业供应链金融主要针对农业领域,具有很强的行业和地域特征。农商银行应重点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的特色产业和项目。
(二)充分发挥农商银行在县域金融中的主导地位。
对农商银行而言,发展供应链金融是站在全局高度,为协调供应链资金流、降低供应链整体财务成本而提供的系统性金融解决方案,具有风险控制和主动营销两方面创新优势。
(三)完善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的农业担保体系,引进省农担公司提供担保,形成风险分担机制。省农担公司推动业务向县域延伸,建立全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体系。二是引入商业保险公司,通过商业性保险创新保险险种,加快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探索开展天气指数保险、农作物价格指数保险、畜牧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和区域产量保险等新型险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降低自然风险,解决农户、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
(四)提高供应链各方主体参与积极性。
从实践情况看,农业供应链金融主要目的是为解决产业链上下游农户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部分处于行业垄断或强势地位的核心企业认为参与供应链金融“费力不讨好”,且存在一定风险,参与积极性不高。应明确核心企业、地方政府、第三方机构及农商银行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方面的责任与义务,通过财税减免政策、纳入考核、开展试点等措施,条各方参与积极性,凝聚社会各方共识,推动农业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
(五)加快新兴技术推广运用。
农商银行应充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根据供应链核心企业及整体运行状况,建立基于核心企业贷款、债券、应付账款、已收账款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加强对核心企业应付账款的风险识别和风险防控,对上下游中小微企业交易背景真实性进行验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提高农业供应链各环节融资水平,提高小微企业信贷可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