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
课题主持人:孙济潍
课题组成员: 吴洋 刘宜政
摘 要:
创新离不开金融的有效支持,通过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数字金融能否为企业创新增添新动能?本文以2011-2020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Python爬取百度新闻关键词构建数字金融指数,实证研究了数字金融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数字金融发展能够有效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绩效,尤其是对实质性创新具有显著的驱动作用。作用机制研究表明,数字金融能通过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间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异质性分析表明,数字金融发展一定程度上校正了传统金融服务企业中存在的“属性错配” “阶段错配”问题,但也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区域发展中的“马太效应”。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微观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对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文献概述与研究假设
(一)数字金融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
作为金融发展的一种表现形式,数字金融发展对企业创新也具有与传统金融相似的作用路径,即通过持续优化配置不断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金融资源支持。
(二)数字金融、企业数字化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
基于数字技术,数字金融能够从除资金支持以外的更多方面直接赋能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这是数字金融有别于传统金融功能的又一重要进步。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说明。
本文选取2011-2020年创业版和中小板上市企业作为研究样本,企业原始数据来自国泰安和Wind数据库,企业专利数据还来自于CNRDS,宏观经济变量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人民银行。
(二)主要变量说明。
被解释变量:企业创新(Patent)。参考现有研究一般做法,分别使用公司发明专利申请数(Patent1)、专利申请总数(Patent2)、非发明专利申请数(Patent3)表示上市公司创新水平,其中非发明专利申请数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
(三)模型设定和描述性统计。
四、实证分析
(一)主回归分析。
在考虑内生性的前提下,数字金融主要表现出了对企业实质性创新的促进作用,对非实质性创新的影响则不显著。
(二)稳健性检验。
(三)异质性分析。
处于不同特征状态下的企业,数字金融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果也应当有所不同,从而上述结论可能存在异质性偏差。
五、机制分析
(一)基于中介效应模型的机制检验。
数字金融发展提升了企业创新能力,但中间的作用机制仍停留在理论分析阶段,缺乏实证结果支撑。
(二)进一步的研究:作用机制的异质性特征。
本文重点对企业层面异质性现象在作用机制层面的差异进行了探究。
六、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研究结论。
从“数字金融—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绩效”这一个关系出发,探究了数字金融发展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绩效的作用机制及异质性特征。具体而言,本文以2011-2020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Python爬取百度新闻关键词构建数字金融指数,研究发现数字金融发展能够有效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绩效,尤其是对以发明专利为代表的企业实质性创新具有显著的驱动作用。作用机制研究表明,数字金融能通过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够间接推动企业创新。异质性分析表明,数字金融对企业创新的驱动作用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数字金融发展在成长期企业和成熟期企业样本中都展现出一定的创新驱动效果,但对衰退期企业作用不显著。上述结果表明,数字金融发展一定程度上校正了传统金融服务实体企业中存在的“属性错配”“阶段错配”问题。但是,由于数字金融在我国东部、南方地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绩效的驱动作用更强,表明数字金融发展也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区域发展中的“马太效应”。
(二)相关启示。
1、企业方面。
中小科技型企业在与商业银行、非银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等的合作过程中,一方面要结合自身创新项目需求,考察合作方的融资利率、期限、抵押或担保要求等融资条件,合理选择外部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也要更多地关注和了解合作对象除资金业务以外能提供的其他服务,特别是对于一些数字金融技术能力强、自身具备平台功能的合作机构,要善于借助其技术和产品,提升自身经营管理质效,从而赋能创新发展。
2、金融机构方面。
随着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更多的进入实体领域,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已经显著改善,上述客群的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要顺应数字金融发展趋势,加大科技力量投入,提升自身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不仅要满足客户传统的线下存贷汇业务需求,也要重视线上平台、交易银行、投资银行等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建设和发展,为企业提供“融资+融智”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才能提升市场竞争力,从而在赋能客户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业绩增长。
3、政府方面。
一是要搭建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合作交流平台,通过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定期举办线上线下形式的银企对接会,实现金融机构与企业需求的快速、高效、精准对接;二是与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将各类政府平台数据如社保、税务、工商、司法、海关等,利用信息脱敏、加密传输的方式供金融机构使用,丰富数字金融发展的数据生产要素;三是要关注数字金融发展区域不均衡的现状,通过相关政策倾斜金融资源支持欠发达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防止数字时代区域发展“马太效应”的进一步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