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简称“三变”)改革试点,是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之后的又一深化农村改革的创新实践。本文从乡村振兴战略角度出发,以改革试点先行区安徽宣城已开展“三变”改革的149个村庄为样本,着重分析农村“三变”改革融资诉求与供给匹配性,为金融支持农村“三变”改革提供可复制性参考。
二、安徽宣城农村“三变”改革的实践路径
2016 年8 月,宣城辖内4个村率先开展“三变”改革试点,至2017年末,宣城市已有149个村开展“三变”改革,主要是将闲置资源、资金入股经营主体,或租赁、或直接兴办、或引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具体来说涉及三种模式:
(一)资源股份型:即资源变资产。在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的基础上,将集体拥有的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要素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通过一定形式入股新型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按股份比获取投资收益。
(二)资金股份型:即资金变股金。试点村将各级部门投入到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生产的涉农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在符合资金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整合,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户,通过契约合同入股的方式,集中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
(三)土地股份型:即农民变股东。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等生产要素,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农民作为股东采取“保底+分红”模式获得收益分红。
三、安徽宣城金融支持农村“三变”改革现状
(一)金融支持农村“三变”改革的主要做法
1. 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窗口指导机制,每年在总限额中拿出一定比例的支农再贷款,用于定向支持承接农村“三变”改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对承接农村“三变”改革的金融机构加大扶持。
2. 创新抵押方式,契合农村“三变”改革差异化金融需求。各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抵押方式,通过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证书抵押及农房+林权、农房+土地经营权、农房+水面承包权等“农房+X”组合抵押方式创新开展农村“三变”改革金融支持。
3. 加大配套制度建设,提高风险补偿力度。积极推出补偿机制,解除金融机构试点后顾之忧。
(二)金融支持农村“三变”改革的制约因素
1. 股权评估缺乏第三方机构,其评估公允性与商业银行难达成一致。农村“三变”改革的核心是量化折股,股权评估和股权证由村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评估和发放。但由于村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时间较短,且股权证质押登记管理机关尚未落地,股权证流动性较差。商业银行对股权质押登记、备案缺失的法律效应等有诸多顾虑。
2. 受法律制约,农村“三变”改革贷款风险处置较难。抵押的农村宅基地、农房及集体股权流转受限,导致一旦出现风险,变现处置较难。
3. 农业的天然弱质性导致“三农”贷款风险偏高。农业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导致贷款风险较高,影响了银行机构对农村“三变”改革类贷款发放的积极性。
四、基于宣城市149个农村“三变”改革村的融资诉求与金融供给匹配性实证分析
本文采用微观样本数据,估计农村“三变”改革金融供需的影响因素。依据对安徽省宣城市149个“三变”改革村的调查结果,构建biprobit模型,结果表明经营主体类别、收入水平、雇工人数、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受教育程度对农村“三变”改革承接主体融资诉求有显著影响;试点层级、承接类别、收入水平、贷款方式、负债结构、风险意识对金融机构资金供给影响显著。
五、政策建议
根据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大力培育、优选承接农村“三变”改革的经营主体。一方面,择优选择 “三变”改革承接经营主体,要求主营业务与“三变”村契合,有一定规模,经营管理相对较好。另一方面,承接后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培育其做大做强。
第二,推动以担保方式创新为基础的金融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支持农村“三变”改革契合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发适合本地实际的金融产品,解决农村抵押物不足的问题。
第三,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农村“三变”改革能量。应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措施,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成本,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三变”改革领域的信贷投入。
第四,加强外部配套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担保池+收储中心”制度建设,建立并做实农村“三变”改革信贷专项风险补偿机制,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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