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
作者 \ 董龙训、郑录军、张立光、王馨、秦海涛、滕召建
金融发展与乡村振兴:数字普惠金融
效应及发展路径
摘 要
作为金融创新的热点,数字普惠金融体现了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对于增强金融包容性、支持经济增长和社会就业、消除贫困和实现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最薄弱环节,更是长久以来金融改革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数字普惠金融的出现,对于克服农村金融发展的障碍,推动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提升,迎来了巨大空间和难得机遇。本课题立足于农村金融发展、金融扶贫和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针对县域数字普惠金融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的较大缺口,以农村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逻辑机理为主线,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了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经济效应、影响因素及发展路径,以期既丰富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理论研究,又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实践提供参考。
本课题主要结论:一是从理论上讲,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数据信任机制、商业可持续机制、普遍服务机制、场景延伸机制和倒闭机制,可以有效解决成本高企、信息不对称、风险定价等长期困扰传统农村金融发展的痛点,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打开了空间。二是当前县域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总体较低,供给不充分,使用及需求深度均不够,应用以便捷支付为主,融资仍以传统金融为主。但现代交易和支付工具应用覆盖面增长迅速,为数字普惠金融推广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并预示出潜在巨大发展空间。三是数字普惠金融具有较好的经济效应,能够显著改善家庭收入,对传统金融产生明显的补充作用,且普惠金融事业部和普惠金融信贷规模的设立对互联网借贷的发展越有促进作用。四是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因素较多。硬件设备普及率、网络覆盖广度和互联网消费水平有利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学历、性别和金融知识影响个人对数字普惠金融的接受度;相比于乡镇农村,县城及以上的居民更易接受和推广数字普惠金融;而个人年龄、传统金融机构布局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程度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不显著。
本课题的主要贡献在于:一是基于微观研究视角,本课题从微观视角探索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情况、影响因素和发展逻辑等,较当前理论界所偏重的宏观机制研究更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意义。二是研究方法有所创新。由于数据获取困难,目前关于数字普惠金融的研究以定性分析为主,本课题立足于问卷调查获得了一手数据信息,运用统计分析与实证研究方法探讨数字普惠金融问题,较好的弥补了现有研究的缺陷与不足。三是针对数字普惠金融起源与兴盛于发达城市的现实及理论界对数字普惠是否可以应用于县域的争议,本课题廓清和建立了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逻辑机制,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重大政策意义。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课题认为,为促进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一是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县域农村互联网普及率,完善县域农村支付体系硬件基础,实现移动支付在日常消费和公共服务及便民领域的应用。二是完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推动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不断融合,创新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发展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新型互联网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投入,开发农村金融的“蓝海”。三是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金融机构要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完善线上线下、互动互补的征信服务体系,积极布局供应链金融4.0和全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四是开展普惠金融知识宣传教育,跨越“数字鸿沟”,建立金融知识教育普及长效机制。五是创新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地下钱庄、保险欺诈、传销等金融违法行为,优化县域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问题提出
2018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实现乡村振兴,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分析了“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下一阶段普惠金融的重点要放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大经济手段,即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村创业就业,都离不开普惠金融的大力支持。
二、文献综述
总体来看,不同国家因伦理和文化的不同,对数字普惠金融的研究侧重点不同。国外研究多为基础性研究,着眼于数字普惠金融的基础理论、指标构建等原理性问题。国内学者则相对更加注重实用性研究,对数字金融和数字经济的基础研究较少,尚难以从基础理论维度研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逻辑,这使诸多研究成为政策跟风形式和独断、论断式的泛泛之谈。尤其是,国内尚缺乏从县域或微观实证角度出发的研究,致使多数研究结论没有坚实的证据支撑。
三、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逻辑机制
在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脱贫背景下,我国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普惠金融的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亟待提高。从理论上讲,成本问题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一直是困扰县域普惠金融发展的两个痛点。一方面,在低收入和农村偏远地区铺设物理网点需要较高的经营成本,而且金融服务需求集中度较低,资金量也不大,金融机构收益不高,不符合规模经济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抵押物,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在县域金融发展过程中尤为突出,小微企业、农民等长尾群体很难获得信贷资源和满意的金融服务。
(一)数据信任机制
在农村地区,小微企业和农民缺乏有效抵押物,而且他们的信用信息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导致金融机构无法建立标准化的信用风险识别和定价模型,其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二)商业可持续机制
与传统金融模式不同,数字技术具有跨越时空的特点和“公共物品”的属性,能够大幅降低金融服务成本。
(三)普遍服务机制
在数字技术正向外部性作用下,数字普惠金融天生具有“普遍服务”的特性。黄益平(2016)指出,相对于传统普惠金融,数字普惠金融具有更好的地理穿透性,形成更强的地区覆盖度,使得落后地区也可以享受到相对更多的金融服务。
(四)场景延伸机制
数字普惠金融要实现“供给创造需求”,需要把场景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场景金融模式下,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消费者和应用平台能够实现多方共赢。
(五)倒逼机制
在“鲶鱼效应”刺激下,未来银行将更加“企业化”,经营理念将从“以资产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这种倒逼机制,可以有效缓解金融排斥现象,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金融抑制和信贷配给歧视问题。
四、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问卷调查分析
(一)样本选择
为获得详细真实的一手资料,本文选取了山东省平邑、邹城和阳谷三个县展开了问卷调查。
(二)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当前山东省县域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较低。具体看,一方面是金融机构供给不够充分。虽然县域金融机构具有较强的发展推广意愿,但缺乏实际有效的行动,业务开展仍以传统金融为主。另一方面,个人和企业对于数字普惠金融的需求空间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五、数字普惠金融经济效应和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
通过问卷调查,获得了研究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一手资料,基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客观条件以及个人和企业经济活动的特征,主要对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经济效应进行分析,并进一步研究目前金融机构的数字金融措施对改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是否有效,最后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
(一)变量选取与描述统计
基于问卷调查,参考已有的文献,并考虑到数字普惠金融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互联网支付、互联网借贷和智能理财,因此本课题综合互联网支付、互联网理财和互联网借款三个指标来测度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
(二)数字普惠金融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
本课题用数字普惠金融对个人收入的影响衡量数字普惠金融的经济效应,以个人家庭年收入(ret)为被解释变量,以硬件设备、网络覆盖、互联网消费、金融知识、个人特征、家庭特征、传统金融机构布局和地区特征作为控制变量。
(三)数字普惠金融的影响因素分析
将数字普惠金融、互联网支付、互联网理财和互联网借款作为被解释变量,将硬件设备、网络覆盖、互联网消费、金融知识、个人特征、家庭特征、传统金融机构布局和地区特征作为解释变量,建立如下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影响因素的Probit模型:
(四)数字普惠供给措施有效性分析
问卷中,对于数字普惠金融供给水平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衡量,一是金融机构有无组建专门的普惠金融事业部,二是金融机构有无专门的普惠金融业务信贷规模。
(五)实证研究结论
1、数字普惠金融具有较好的经济效应。
2、影响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因素相对复杂。
3、普惠金融事业部或普惠金融业务信贷规模设立改善了金融知识和区域经济发展与数字普惠金融的关系,但对硬件设备、网络覆盖以及互联网消费与数字普惠金融的关系并未产生改善作用。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与不足
以农村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逻辑机理与经济效应和影响因素为主线,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展开研究,得到了以下结论:
一是从理论上讲,借助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建立数据信任机制、商业可持续机制、普遍服务机制、场景延伸机制和倒闭机制,有效破解以上难题和障碍,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打开了空间。
二是数字普惠金融在县域还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而现代交易和支付工具应用覆盖面增长迅速,也数字普惠金融推广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三是数字普惠金融具有较好的经济效应,不仅能够显著改善家庭收入,而且能够改善传统金融与家庭收入状况的关系,对传统金融产生明显的补充作用。金融机构数字普惠金融措施对推动互联网借贷的发展比较有效。
四是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因素较多。
研究不足:一是数字普惠金融本身可能无法决定和改变资本的逐利性和流向,发展农村地区数字金融在客观上既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和留住农村货币流量,也可以加快资金向城市的流动,需另文专题研究。二是政府推动涵盖范围较广,涉及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补贴等等。
(二)政策建议
一是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是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前提,为推进县域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地方政府可按照农业部《“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求,建立政府补贴制度,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引导电信运营商、电商、IT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同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提高县域农村互联网普及率,完善县域农村支付体系硬件基础,实现移动支付在日常消费和公共服务及便民领域的应用。
二是完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打造多层次的传统普惠金融体系,促进传统金融机构经营转型,通过“互联网+”增设县域普惠金融网点服务体系,创新数字普惠金融产品。
三是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议发改委、央行牵头,整合金融机构、百行征信、电商平台、司法、工商、税务、社保、通信等部门数据信息,打破“信息孤岛”,完善“客户画像”,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四是开展普惠金融知识宣传教育跨越“数字鸿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县域农村地区客户金融知识水平、信用观念、风险意识的普及和教育将是重中之重。
五是创新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机制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在合理把握监管容忍度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创新的力度,通过穿透式、底线监管,健全差异化监管体系,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有效管控风险的双赢局面。
该课题获山东省金融学会2018年度
重点研究课题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