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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字金融可以降低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
基于2011—2021年我国80家城市商业银行的平衡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数字金融对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潜在风险的影响。研究结论表明:数字金融可以缓释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机制分析表明,数字金融可以通过提高经营效率与市场势力降低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调节效应表明,在金融脱媒深化的背景下,数字金融对城市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抑制作用更强。在此基础上,建议城市商业银行应顺应数实融合发展趋势,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监管层应完善金融监管框架,营造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
(详见那振芳等.数字金融降低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了吗?金融发展研究.2025,1.)
2、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能促进数字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
实现数字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能推动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但面临数据困境。本文基于数据交易平台设立的准自然实验,以2011—2021年中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研究样本,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衡量地区数字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水平,使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探究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对数字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的影响。结果表明:当前数字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整体呈向好趋势,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显著促进了二者的融合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建设通过提高创新能力、促进人才聚集等机制促进数字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异质性分析表明,在数字基础发展水平高、市场化水平低以及政府创新支持水平较弱的地区,该影响更强。因此,应培育高质量的数据要素市场,以进一步推动绿色数字普惠金融融合发展。
(详见罗兴等.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能促进数字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吗?——基于数据交易平台设立的准自然实验.金融发展研究.2025,1.)
3、绿色技术创新显著提高了企业的就业水平
绿色技术创新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高质量就业的重要突破口。本文利用2010—2022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从微观层面着手,深度剖析了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对就业的影响。结果表明:绿色技术创新显著提高了企业的就业水平,且对中高技能员工以及生产、销售和技术等相关岗位员工就业水平的提升作用尤为明显;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就业效应在东部与中部地区、高关注度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中表现得更为显著。机制研究表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通过扩大生产规模、降低融资约束等机制提高就业水平。研究为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就业效应提供了经验证据,为绿色技术创新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员工高质量就业提供了理论支撑。
(详见周莹莹等.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就业效应.金融发展研究.2025,1.)
4、客户数字化转型显著降低了供应商的债务融资成本
基于供应链溢出视角,以2007—2022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客户数字化转型对供应商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客户数字化转型显著降低了供应商的债务融资成本。机制检验发现,客户数字化转型通过降低供应商的经营风险、提高供应商的信息披露质量和改善银企关系来降低供应商的债务融资成本。异质性分析发现,上述影响在客户所在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发展水平高于供应商所在城市,供应链数字化差距较大,客户与供应商地理距离较远时更为显著。研究对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建立互惠共赢的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启发,同时为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详见韩忠雪和朱晨雨.客户数字化转型能降低供应商债务融资成本吗?——基于供应链溢出视角.金融发展研究.2025,1.)
5、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有效提升了本县域创新能力,但对邻近县域存在资源竞夺效应
县域经济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阵地。科技创新需要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数字普惠金融因更契合县域经济特点而在提升县域创新能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山东省2017—2021年县域样本,利用空间杜宾模型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有效提升了本县域创新能力,但对邻近县域存在资源竞夺效应,本地效应和空间效应均主要源于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的提升,且因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和县域空间布局而存在异质性。数字普惠金融从需求端刺激本地消费虹吸邻近县域消费,从供给端竞夺邻近县域资源助力本地企业扩大供给规模,需求与供给双侧发力促进本县域创新并抑制邻近县域创新。研究结论为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平衡发展及构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提供了有益的政策启示。
(详见顾立汉等.数字普惠金融与县域创新:协同还是竞夺?金融发展研究.2025,1.)
6、供应链关系型交易降低了IPO业绩表现
本文基于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可能隐藏的虚构交易视角,以2010—2022年A股IPO企业为研究样本,探究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对IPO业绩表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供应链关系型交易降低了IPO业绩表现,在关联供应商及客户的关系型交易中两者间的负向影响更强;机制检验发现,供应链关系型交易通过提高企业经营风险、减少商业信用融资以及加剧信息不对称进而降低了IPO业绩表现;进一步研究发现,在风险资本参与、券商持股、承销商声誉较低、审计师投入较低、证监会专项检查通知发布后以及未收到IPO审核问询的样本中,两者间的影响更为显著。本文将供应链关系型交易的经济后果研究拓展至一级资本市场,为监管部门完善注册制改革配套制度、健全信息披露体系提供经验证据。
(详见张楠和王生年.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影响IPO业绩表现吗?金融发展研究.2025,1.)
7、外资持股显著提升了企业ESG表现
本文以我国2009—2022年沪深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了外资持股对企业ESG表现的影响以及作用途径。结果表明,外资持股显著提升了企业ESG表现,并且该结论在进行了一系列内生性检验与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机制分析结果表明,外资持股主要通过资金融通渠道、内部治理渠道、信息关注渠道提升企业ESG表现。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外资持股对非国有企业、高管具有海外背景企业、审计公司为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企业ESG表现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进一步分析表明,外资持股对ESG的不同维度均存在显著促进作用,并通过促进ESG表现的提升提高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研究丰富了有关外资持股和企业ESG表现影响因素的相关文献,对于企业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具有参考意义。
(详见陈少克和贾帅帅.外资持股与企业ESG表现.金融发展研究.2025,1.)
8、如何完善我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基础设施公募REITs作为我国近年来金融创新的重要产品,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投资价值。然而,我国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运营模式类型单一、信息披露不透明和原始权益人机会主义行为等问题制约了市场发展。本文以定性分析和比较研究为基础,揭示了国内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运营困境,借鉴国际REITs市场的成功经验,提出完善法律监管体系、筛选优质资产、优化运营模式等建议,为优化基础设施公募REITs运营模式提供了理论支持,为提高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市场效率、促进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贡献了实践价值。
(详见任旭等.基础设施公募REITs运营模式探究:国际经验与中国变革.金融发展研究.2025,1.)